《中国社会病》谁动了作者转载稿费……(8)

谁动了作者的转载稿费

社会上一些非法从事稿费收转业务的机构,已经至少截留 2000万元左右的稿费,涉及上万名作者。

小杨的多篇作品被文摘类报刊转载,却没收到一分钱稿费。

这位北京某都市媒体记者说,她给这些报刊打电话索要稿费,被告知稿费已转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一番周折后,她终于找到稿费收转机构的电话。经工作人员查询,小杨竟然发现“有几笔稿费已在那里躺了数年”。

近年来,文摘类报刊风行中国。针对转载摘编作品是否支付稿费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10修正)明确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然而,由于一些作品的作者、地址等信息不详,不少报刊选择委托第三方版权代理机构收转稿费。

新的问题随即出现:因报刊与稿费收转机构的“对接”处于监管盲区,加之非法收转机构与法定机构并存、制度设计存在漏洞等问题,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还未得到有效保护。有一位作家这样告诉记者:“我被转载的作品数以百计,至今只收到两笔代转稿费。”

久而久之,一些人索性接受了时下这个不合理的现状,他们安慰自己“作品被转载,能得到稿费当然更好,如果不能拿到,追讨起来很麻烦,想想也就算了,就当替自己做广告、提高知名度好了”。

这是一笔价值不菲的“广告”费。据悉,一些不法机构已经至少截留了 2000万元左右的稿费,涉及上万名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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