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于轼:对于这种从金钱衍生出来的特权当然是要反对的,但是在市场经济中又无法完全避免。比如富人有钱聘请最好的律师,在和穷人打官司时显然占了上风。可是我们不能限制富人如何花钱。这是市场制度的缺点,除非我们放弃市场制度,那将造成更大的不幸,只好容忍这有限的不公平。
马国川:从“人与人的等价关系”出发,人权、自由、民主也成为必然要求。
茅于轼:市场经济就是要解决资源的最优配置,资源最优配置的前提是有供求关系各方的充分竞争,这种竞争必然建立在平等基础上。所以,平等、人权、自由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保障人权不过是经济发展中最基本的内在要求。人权与自由是一个硬币的两面。所谓权利,无非是某种行为或不行为的自由,当人人都拥有同等权利的时候,人权得以实现,社会自由也扩展至最大限度。自由主义隐含的意思是一个群体中没有任何享有特权的人,没有人能够为了自己的自由而妨碍别人的自由。可见,自由主义和人权观念是内在相通的,它们的共同基础是人与人的等价交换关系。在贯彻平等原则的制度安排中产生了民主政治。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机制,要求每个人应该拥有同等的竞争和选择权利,反映到公共领域,就是以投票表决为中心的民主程序。因为公共事务的决策会影响到每个人的利益消长,所以民主的作用是保障每个人拥有平等的经济权益和交易地位。
马国川:也就是说,民主也是市场制度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茅于轼:但是民主政治并不代表市场经济,尤其不代表完善的市场经济。世界上不乏“民主穷国”,如印度,虽然建立了形式上的民主政治,但市场经济的完善体系远没有建立,原因在于人们的社会地位不平等。民主之所以能够致富,并不在于民主制度本身,而是因为民主制度能够补充和完善市场制度,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马国川:您把人权、自由、民主、平等从价值判断和政治纲领的层面,转换到追求经济训练和生活福利的自然逻辑起点,赋予了它们清晰可见的必然性。但是对中国来说,还有一个现实问题,市场取向的经济改革是否一定能牢固地确立人权并进而完成向民主法治的社会的过渡?
茅于轼:这是尚未有定论的问题。从国际经验来看,成功和失败的例子都有,其中的经验教训值得认真研究。如果用一句简单的话来猜测,我认为取决于政权和人民双方如何处理彼此的关系。如果政府对变化采取宽容态度,人民有足够的耐心,这个过程在中国也许能在三四代人之间完成。中国终究是一个相当穷的发展中国家,而且人权、民主、法治在中国的历史传统中是比较新的概念。操之过急只会把事情弄糟,民主既要清除任何超越法律的特权,也要建立一套对话解决的规则,在发生矛盾时通过谈判解决。民主的精神实质是在平等基础上的妥协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