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股风靡美国
20 世纪90 年代,美国的经济结构发生变化,“新经济”提上日程。传统工商业股票不再为投资者热捧,互联网概念在美国盛行,一批又一批新兴互联网公司如雨后春笋般竞相上市。由于缺乏业绩度量标准,网络股曾一度被主流基金所忽视。
早在1993 年,摩根士丹利互联网分析师玛丽·米克向华尔街投资者大力推荐网络股票。1995 年,米克发布一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行业报告,率先提出点击率、页面浏览等分析指标,摆脱了利润增长率、毛利率等传统指标的束缚。她的创新分析奠定了投资网络股的理论基础,投资者开始认识并关注互联网股,“.COM”企业跃升为新时代宠儿。1998 年,米克被美国著名投资期刊《巴伦周刊》评为“网络女皇”。
1999 年,308 家技术公司IPO (首次公开发行),占当年IPO 总数近一半。市场上出现了几只专门投资网络股的基金。凭借专业机构投资者的努力,投资者开始认可和采纳几种评估网络公司业绩的方法。投资网络股从纯粹的赌博行为似乎变成“可计算风险”的投资行为。1999 年,代表美国高科技股的纳斯达克指数上涨86% ,代表美国蓝筹股的道琼斯指数仅上涨25% 。以5 年来看,纳斯达克指数从不到780 点上涨到4 200 多点,涨幅高达4.6 倍;道琼斯指数从3 900 点上升至11 200 多点,涨幅只有2 倍多。在互联网概念大肆炒作的背景下,只要企业与网络沾边,股价便冲入云霄。市盈率、市净率等传统估值指标在高科技股身上失去参考意义。除微软外,所有高市值科技公司的市盈率均超过100 倍。火热的网络股推动纳斯达克指数势如破竹,之后冲上5 000 点大关。网络股狂热让很多经验丰富的投资家迷惑不解。拟上市公司通常应达到“盈亏平衡点”,但雅虎、亚马逊等网络企业却长期“只赔不赚”。为给网络股的高股价寻找合适的理由,人们创造了一些新名词。著名IT 网上杂志《UPSIDE 》的主编理查德·勃兰特(Richard L. Brandt )在《雅虎法则》一文中提出“雅虎法则”,用以阐述网络股的基本定价规则。“雅虎法则”认为,股票市场反映的价格已不再是工业社会意义上的货币市场价格,而是演进为信息市场上的价格,企业市场价值的首要出发点不是财务收益而是信息资产。甚至有人创造出“市梦率”概念。“市梦率”由市盈率演变而来,主要指高科技网络股市盈率如梦幻般高得离奇。
很多网络公司长年亏损,市盈率没有意义,只好用“市梦率”来衡量。“市梦率”成就了科技网络股的“淘金热”。网络时代来临使早期在网络股上下了赌注的投资者赚得盆满钵满。亚马逊(Amazon)1998 年6 月的股价只有7 美元,1999 年1 月突破80 美元(复权价格),半年上涨超10 倍!再如eBay,1998 年1 月股价20 美元,1999 年3 月暴涨至510 美元,上涨24 倍!美国在线从1992 年上市至1999 年4 月,股价涨幅竟高达710 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