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目标、寻突破、谋跨越(3)

其实,开行业风气之先的上海市,早于最高法院出台规定前就有所动作。根据上海法院网的一组资料显示,从2004年3月1日起,上海高院就对全市法院的司法委托拍卖工作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委托。根据新规,各级法院不得自行委托,这一举措于拍卖委托阶段在法槌和拍卖槌之间建起了一堵隔离墙。为此,上海高院还专门开发了程序严密的电脑配对软件系统,拍卖机构能否得到某一具体委托事项的可能性完全通过电脑随机确定,配对结果一经确定即不能更改,消除了人为指定拍卖机构的现象。新细则通过规范、透明的操作,效果立竿见影,“上海模式”确保了司法委托拍卖的公开公正,同时杜绝了委托阶段可能出现的权利寻租,从而有效防范了腐败的产生。

2005年,上海高院推行的摇号确定委托方措施,或许是天意弄人,每次摇号上海国拍几乎很少“中奖”,因此即使早已有所准备,但依然给上海国拍造成很大的冲击。2005年,上海国拍的业绩从2004年的41.2亿元,略有下滑到40.5亿元,结束了连续三年年增10亿的惊人业绩。不管是一个国家的政治改革,还是一个企业的业务改革,有阵痛期是必然的。

“虽然2005年业绩没有快增长,但我们的发展是最稳健的,平稳的增长累积后必将是个惊人爆发的质变。”徐勉之如是说。

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被视为“朝阳行业”的拍卖业日趋成熟,逐步放开的市场也几乎被分割完毕。据中国拍卖协会的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05年,全国有拍卖企业近4000家,拍卖从业人员近5万人,拍卖师5000多人,年交易额达2000多亿元。

东南沿海省份起步早的行业优势,也被西部地区用后发优势拉短差距。四川的“图154”飞机拍卖、新疆的采矿权拍卖、贵阳的地下商场使用权拍卖、黄石的长江大桥冠名权拍卖等经典案例,都在业内留下了良好的口碑。而远在雪域高原的西藏拍卖公司,甚至已经把拍卖会开到了北京城,这一切均说明中西部地区拍卖业运作能力的提高和发展的迅猛。

差距的缩短还显示在拍卖业的数量上。由于国内的拍卖行业准入门槛较低,只需拥有1个拍卖师、一定规模的拍卖场地、100万元的注册资本便可成立拍卖公司,因此拍卖公司保有量呈现逐年递增趋势。就连幅员辽阔的新疆,拍卖行数量也超过了30家。东南沿海更是“潮涌”,拍卖行几乎覆盖所有县市区,私营经济较发达的浙江,在县级市温岭竟有10多家拍卖公司在展开业务,甚至一些没有达到资质要求的拍卖企业也混迹其中。拍卖行多了,拍卖师就变得越发紧俏起来,一些拍卖公司为出高薪也招不到拍卖师而犯愁。2006年,四川苏富比拍卖公司开出年薪12万元招聘拍卖师,但招聘广告打出去一个多月都没有人回应。招不到拍卖师的并不只是四川苏富比一家,此前重庆几家拍卖公司高薪到成都去招聘,也未能如愿。

一哄而上办拍卖行的结果是,数量不少但个头都不大。据当时四川省拍卖行业协会的统计数据,全省在工商部门登记在册的拍卖企业达179家,但大多数业务开展并不理想,占全省92%的拍卖企业,平均成交额仅850万元,其中有42家拍卖企业,在一个季度内压根儿没开过张。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那种想挣快钱的拍卖企业,首场轰轰烈烈热闹非凡,二场就杳无音信转眼倒闭,成为短命的“流星”公司。由于《拍卖管理办法》规定,拍卖企业成立后6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连续6个月无正当理由未举办拍卖会的,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于是,行业乱象再起,在创造了让世人惊讶的成功案例的同时,也因业内无序竞争、降低佣金、赝品充斥、操作不规范等被社会广为诟病,使得这种“阳光下的交易”蒙上阴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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