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关系》欧亥,1940年6月16日(1)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总归要建立在相互依赖的基础上,无论是经济层面上的互通有无还是心灵层面上的彼此交汇,芸芸众生都遵循这个道理。此种依赖会使人滋生恐惧感,激起我们内心的占有欲,于是,摩擦、猜忌和挫败感便接踵而至。经济层面上的依赖可以通过法律和合适的组织机构来消除,而出于对个人满足感和幸福感等的渴望而产生的心灵上的彼此依赖,才是我想要重点谈论的。这样的互属关系会让人感觉充满活力和创造力,感觉生命因而变得丰盈充实,会让人觉得生命那一簇微小的火苗仿佛因为另一个人的加入燃烧得更加旺盛。因为想要牢牢守住这份完整性,我们格外害怕失去对方。于是,一种归属恐惧感以及这种恐惧感导致的种种后果纷至沓来。故在心灵层面的依赖中,难免会伴有自觉或不自觉的恐惧感和猜疑,而且它们经常隐匿于人们貌似悦耳动听的话语间。为了应对这种恐惧,人们通过各种不同的渠道去寻求安全感和充实感,有人把自己禁锢于一些理念和美好的理想中,有人则不断寻找能带来满足感的替代品。

尽管互相依赖,但人们还是希望自己不被侵犯,保持自己的独立性和完整性。关系问题的复杂之处就在于此:怎样才能使人相爱同时又不失独立,怎样才能使人与人之间没有摩擦,不起冲突?怎样控制孤立自我、逃避冲突的念头?如若把自身的幸福寄托于他人,或是寄托于社会和环境,这些因素对我们来说便成了生命中至关重要、必不可少的东西。我们就会像紧抓救命稻草一样紧紧依附着它们,借以获得心灵的安全感和舒适感。一旦这些东西稍有变动,我们就会奋起反抗。虽然理智上我们知道生命是一个不稳定的连续体,必然经历风云变幻,我们还总是感性地固守着那些一成不变的、令人感到舒适的价值观念。于是,变化和追求永恒之间一直硝烟不断。这种冲突有可能结束吗?

生活中关系必不可少,但是当它建立在自私和占有性的爱的基础上时,它就变得面目可憎,使人苦恼。人们能不能只去爱,而不占有?要想得到答案,我们不能逃避,不能空想,不能固守己见。只有深入探索依赖和占有欲产生的根源,我们才能找到正确答案。如果我们对自己和他人之间的依赖关系有深刻的理解,那么也许我们和社会之间的依赖关系所产生的问题便能迎刃而解了,毕竟社会就是无数个体的延伸。我们把过去世代创造的环境称为社会,并坦然接受它,因为它能帮我们维护我们的贪婪、占有欲和不切实际的幻想。有这种幻想的存在,团结与和平就无从谈起。但是仅仅依靠通过强制和法律手段得来的经济上的团结并不足以结束混战。只要对个体间的关系理解不到位,和平社会就只能是水中月、镜中花。既然关系是建立在占有性的爱的基础上,我们就不得不从自身去观察和发现这种爱产生的根源和引起的反应。只有深刻地认识占有过程以及在这个过程中所产生的暴力、恐惧及其反应,我们的理解才算得上完整。单凭这种完整的理解,我们就能摆脱依赖和占有欲的束缚。而只有通过内省——从他人或社会中寻求关系的和谐都是徒劳——我们才能发现关系中的和谐。

在关系中,自我——所有渴望产生的中心——是摩擦产生的首要原因。如果我们能够认识到最重要的不是对方的行为,而是我们自身的行动和反应,而且能够从根本上深刻地理解这种行动和反应,那么我们拥有的关系就会发生深层次的变化。在此种关系中,我们要面对的不仅仅是物质层面的问题,还有思想和感觉等各个层面的问题。当且仅当自我达到完全和谐时,我们才能达到与他人的和谐。在与人交往时,重要的不是盯住他人,而是盯住我们自己。这可不是说我们必须把自己孤立起来,而是说我们要从自身去深刻地了解冲突和不幸产生的根源。无论是出于理性还是感性,为了寻求心灵上的慰藉而依附于他人的依靠关系都不可避免地会滋生恐惧感,进而导致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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