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本文节选自2007年12月18日作者在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的讲话内容。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十六届三中全会都提出要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复式预算的组成部分。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要求抓紧研究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国资委作为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专职监督管理国有资产,自2003年成立以来,一直在考虑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从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角度,有了一些基本的想法。

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有经济布局和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客观需要。目前,国有企业整体实力逐年增强,盈利能力不断提高,但国有经济的结构和资产质量仍存在很多问题,需要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通过增量投入和存量调整等手段,有效控制、引导国有资本的投资方向和领域。

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有效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要手段。企业税后利润需要予以适当集中以统筹安排分配、投资等行为。此外,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也是落实预算法律法规,完善国家预算体系的需要。目前社会公共收支预算与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混编的现状,不符合市场经济基本原则,也不利于国有企业的深化改革和发展。

一些中央企业负责人担心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会干预企业的自主权。应该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主要是为了满足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和做强做大中央企业的需要,同时也能反映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情况。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我们一定会坚持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的原则,处理好出资人权利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关系,绝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实现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一个基础条件就是要有经营预算。有的调整需要注入资金,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不兑现收益权,就没有资金注入,那就是空手道,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也很难调好。国有企业数量要减少,质量要提高,要做强做大,就必须走这个路。国有资本收益主要用于国有企业的资本性支出、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弥补改革成本、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为稳妥做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我们将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中央企业利润分配、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支出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文件,编制《国有资本预算收支建议(草案)》,及时下达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组织做好年度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和支出管理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中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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