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条约
在温州绵长的历史中,1876年是个转折点。那一年的9月13日(光绪二年七月二十六日),北洋大臣李鸿章与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②[1]签订了一份中英会议条约。因签约地在烟台,这份合约通常被简称为《烟台条约》。
《烟台条约》的起因是“马嘉理事件”。马嘉理(Augustus Raymond Margary)这个名字,在中国历史教科书上是个侵略者的形象:
清光绪元年(1875)英国在中国云南制造的边境事件。也称“云南事件”或“滇案”。英国为向中国西南扩张势力,阴谋修建从缅甸仰光到中国云南思茅地区的铁路。同治十三年(1874),英国派上校军官柏郎(Horace Aibert Brown, 1832-1914)率领武装“探路队”近二百人,由缅甸出发,到云南探测路线;驻北京英使馆派翻译官马嘉理从北京经云南入缅甸接应。光绪元年正月,马嘉理等带领武装“探路队”由缅甸侵入云南腾越地区。当地人民立即予以阻拦,马嘉理竟然开枪行凶。群众激于义愤,将马嘉理打死,并把侵略军赶出云南。英国借此向清政府提出广泛的侵略要求,并一再以断绝外交关系、增派军舰来华等手段进行恫吓,于光绪二年强迫清政府签订了《烟台条约》。①[2]
在苏慧廉写的李提摩太传记中,也提到这个震惊中外的历史事件:
李提摩太提及有一晚,他跟巴医生与英领事马嘉理、李列等吃饭,不久马嘉理启程赴缅甸,护送由缅甸回中国的英国探路考察团。马嘉理在一八七五年二月初迎接考察团,正准备护送该团时收到对他们不利的风声。于是马嘉理作先头部队前往侦察,在中国云南境内第一个市镇曼允遭袭击遇害,英国考察团因为采取迅速行动得以平安抵缅甸,许多人都认为马嘉理被杀是中国官方的调唆所引致的。中英谈判拖延了很久才达成《烟台条约》。根据该条约,清政府要派遣代表团到英国致歉,此外中国要再开放四个商埠,其中一个是温州,笔者在那儿住了廿五年。②[3]
《烟台条约》全文分十六款,及另议专条一款。与温州命运有关的内容仅几行字,掩藏在第三款“通商事务”的第一条中:“……随由中国议准再于湖北宜昌、安徽芜湖、浙江温州、广东北海四处添开通商口岸,作为领事官驻扎处所。”
[1]②威妥玛(Thomas Francis Wade,1818-1895),英国外交官、汉学家,曾在中国生活四十余年,因发明用罗马字母标注汉语发音系统“威妥玛拼音”而著称。1841年随英军来华,1853年任英国驻上海副领事。1854年被委任为上海海关第一任外国税务司。1858年任英国全权专使额尔金的翻译,参与中英《天津条约》《北京条约》的签订活动。1871年升任驻华公使,1883年退职回国,1888年任剑桥大学首任汉语教授。在华期间曾编汉语课本《语言自迩集》,并著有《寻津录》等。
[2]①《中国通史词典》(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第638-639页。
[3]②苏慧廉:《李提摩太》,凌爱基译(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2007),第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