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我已提到的那样,弗伦克尔可能没有发明臭名昭著的“干多少活儿吃多少饭”的制度,根据这一制度,囚犯得到的伙食定量由他们完成的劳动定额来决定。然而,他的确主持了发展完善这一制度的工作,把它从一种粗放的约定——根据这种约定,有时会把食物作为劳动的“报酬”——变成了一种用于分配食物及组织囚犯的极其严格的管理方式。
实际上,弗伦克尔的制度相当简单。他把北方专设集中营的囚犯按体力分成三类:可以干重活儿的,可以干轻活儿的,体弱多病的。给每一类囚犯分配不同的劳动任务以及需要完成的劳动定额。然后给囚犯分发相应的食物——结果,他们的食物定量差别极大。一九二八至一九三二年间绘制的一张图表显示,分配给第一类囚犯八百克面包和八十克肉类;分配给第二类囚犯五百克面包和四十克肉类;分配给第三类囚犯四百克面包和四十克肉类。也就是说,最低一类囚犯所得到的食物只有最高一类囚犯的一半。
在实践中,这一制度很快就把囚犯分成了能够生存和无法生存的两类人。通过供给相对充足的食物,健壮的囚犯更加健壮。因为食物不足,虚弱的囚犯更加虚弱,直至最终病倒或死亡。由于劳动定额总是定得很高——对于某些囚犯来说,尤其是对于从来没有干过挖煤、砍树这些活儿的城市人来说,高得根本不可能完成——发生这种变化的过程变得越来越快、程度越来越严重。一九二八年,莫斯科当局处罚了一批集中营看守,因为他们强迫一百二十八名囚犯整个冬天在森林里为完成劳动定额而彻夜干活儿。一个月后,囚犯中有百分之七十五的人身患重病而且严重冻伤。
在弗伦克尔的领导下,北方专设集中营的劳动类型也发生了变化:他对毛皮兽养殖或者种植引进的极地作物之类的低效劳动不感兴趣。作为替代,他利用北方专设集中营所拥有的充足的没有特殊技能的免费劳动力,安排囚犯修筑道路和采伐木材。劳动类型的变化很快改变了索洛韦茨基集中营的性质,更确切地说,改变了苏联集中营的性质,因为北方专设集中营这时已经开始向索洛韦茨基之外稳步扩张。尤其是,弗伦克尔不再关心是否把囚犯限制在监狱的环境中、是否把他们关在牢房或带刺铁丝网里。他把囚犯劳工的队伍派往卡累利阿共和国各地,派往索洛韦茨基几千公里之外大陆上的阿尔汉格尔斯克地区,派往最最需要他们的任何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