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游之歌:走路的历史》时速三英里的思维(6)

如今大自然、善良、单纯合而为一的想法似乎相当普遍,但在当时却是极具煽动性的言论。在基督教的教义中,大自然和人性在人类被逐出伊甸园后便失去了上帝的恩宠,是基督教文明使自然和人性获得新生,即善良具有文化内涵,而非自然现象。卢梭学派的翻案,歌颂人类和自然的原始状态,以及其他相关言论,是对城市、贵族、技术、世故,甚至神学的攻击,这种趋势一直延续至今。奇特的是,原本卢梭的主要听众,甚至依据其主张从事革命的法国人,长久以来对卢梭的信念已经很少响应,甚至比不上英国人、德国人和美国人。卢梭在其《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一文中,和他的两部小说《新爱洛伊丝》和《爱弥儿》中对这些信念有更进一步的阐述。两部小说以不同方式描绘出一种比较单纯的乡间生活--虽然两者都没有涉及多数乡间居民必须从事的苦役。他所杜撰的小说人物像他自己在最快乐的时刻一样,都生活在一个没有矫饰的轻松情境中,由看不见的苦役维生。卢梭作品中的不一致性并不重要,因为严格而言,那不是要求真确的分析性作品,而是描绘一种新感性和其所带来的新热忱。此外,卢梭优雅的遣词用字也属于作品的矛盾之一,但也是他的作品被广为阅读的原因之一。

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一文中,卢梭描绘自然状态中的人:“在森林中漫步,没有工业、没有讲演、毋需定居、没有战争、没有任何联系,对伙伴没有需要,也没有加害他们的必要。”虽然他也承认我们不可能知道他所描写的是何种情况。这篇论文毫不客气地漠视了基督教义对人类起源的叙述,以洞见之姿主张社会化的比较人类学。他虽然复述了基督教人类堕落的言论,但他的立论反其道而行,认为人类不是坠入自然,而是坠入了文明。在此意识形态中,走路是人类单纯的一个象征,当一个人独自行走于乡间时,代表着他置身自然而外于社会。这种行者不同于旅人,没有虚饰与夸大的旅行,只是倚仗其本身的体力,而不是人工制作或购买的种种便利措施,比如马匹、船只、马车等。毕竟自从有时间以来,走路便是一种没有什么进化的活动。

卢梭常把自己描绘成行人,也宣称自己是这种理想的行者,而他一生中也确实走了不少路。他的漫步生涯起始于某个星期天回日内瓦的行程,他发现他回来得太晚,城门已经关上了。冲动之余,十五岁的卢梭决定放弃他的出生地、他的学徒生涯,甚至他的信仰。他毅然掉头,徒步离开了瑞士。他在意大利和法国不断调换工作、雇主和朋友,过着漫无目的的生活,直到有一天他阅读了《法国信使》一书,才找到他一生的志向。从那时起,他似乎一直企图实现年轻时自由漫游的梦想。他描述过一件事:“我忘了自己曾经有一段时间完全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就像那七八天……那回忆使我对所有类似的远足都有着强烈的憧憬,尤其是山区步行。除了那段年少轻狂的岁月外,我从未那样旅行过,对我而言那永远是一次美妙无比的体验……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在巴黎一直寻求和我有同样喜好的人,每人分担五十路易和一年时间,共同步行前往意大利,除了差遣一个男孩负责背行囊外,任何仆从都不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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