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之文与日本之美》中日“文”辨—中日“文”、“文论”范畴的成立与构造(9)

中日两国传统文学中有了最高的范畴“文”,那么,关于“文”的一切言说、评论、欣赏与研究,也应该由“文”字来做主要的构词要素。实际上,这个词在中国早就存在了,那就是“文论”。所谓“文论”,顾名思义,就是“文之论”,它可以统括、指涉关于“文”的一切言论。

“文论”作为范畴的固定(日语称“固着”),经历了一个由“论文”到“文论”的演变发展的过程。

最早使用“论文”一词的,是曹丕(187-226)的《典论·论文》。曹丕的“论文”一词,是一个动宾词组,“论”的对象就是“文”。如上所述,他的“文”是各体文学作品的统括概念,因此,他的“论文”,如改成偏正词组来表述,就是“文论”。稍后,据刘勰《文心雕龙》中提到,魏晋时期的应 写过一篇《文论》,可惜散佚不传,应 恐怕也是最早使用“文论”一词的人,他将曹丕的“论文”一词由动宾词组改为偏正词组,使这个词更具有成为概念与范畴的可能。至唐代,顾况(?-806?)又写有一篇题为《文论》的文章,他的所谓“文”从哲学层面到文学层面,所指宽泛,但在应 之后再次使用“文论”一词,对此后“文论”概念生成的影响,意义很大。至明代,“公安派”核心人物之一袁宗道(1560-1600)写过一篇题为《论文》的文章,其“文”主要指与诗相对而言的“文”,但他的“文论”仍从“文”的文学性出发,是一篇典型的“文学论”。几乎同时,明代杨慎(1488-1559)也写有《论文》一篇,认为“论文”(对“文”的欣赏评论)不能用“简繁”、“难易”之类的标准,而应该使用“美恶”的标准,对“文”而言,“惟求其美而已”。也就是主张用文学的标准、美的标准来“论文”,即对文学作品做出审美判断。这实际上触及到了“论文”的价值标准问题,也为“文论”与其他领域的论述的不同,赫然划清了界限。明代作家、学者屠隆(1542-1605)写有一篇题为《文论》的文章,其中的“文”,指称各体文学,包括“六经”之文,诸子散文,《左传》、《国语》等历史散文,《诗经》及历代诗赋,唐宋散文,明代诗文等,对历代之“文”的美丑得失做了总体评价与议论。至明末清初,作家学者毛先舒(1620-1688)写过三篇《文论》,所论述的对象,包括诗文辞赋。因此,屠龙与毛先舒所谓的“文论”,作为一个概念,尽管外延还没有涉及到戏曲小说等通俗文学,但已经具备现代意义上的“文学评论”的内涵,而“文论”一词从动宾词组转为向偏正词组“文论”,也推动了“文论”由普通名词向概念范畴的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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