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之文与日本之美》日本古代文论的传统与创造(5)

从平安时代前期即9世纪末开始,随着宫廷上层社会“歌合”(赛歌)的盛行,“判词”(和歌评判)作为“歌合”中的一种批评与鉴赏的样式大为流行,由此进一步促进了和歌批评走向繁荣。批评的繁荣,需要批评角度的多样化、鉴赏和评判标准的多层次化,于是,和歌批评家们不再满足于语言修辞上的“歌病”与“六义”这样的简单划分,而是在借鉴中国文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划分各种不同的“歌体”和各种不同的风格,以便与和歌创作中日益丰富复杂的内容表达与形式表现相适应。这种努力集中体现在壬生忠岑的《和歌体十种》、藤原公任的《新撰髓脑》与《和歌九品》中。壬生忠岑在《和歌体十种》(公元 945年)的小序中认为之前的“六义”比较粗略,随着时世推移,需要知道和歌之“体”。该文对和歌体式的划分方法,明显参照了中国唐朝崔融《新定格诗》中的诗“十体”和司空图的《诗品》中的“二十四诗品”,但壬生忠岑在歌体的划分及命名上并没有照搬或套用中国诗论,在给“十体”命名的时候,他将汉字与日本式的表达结合起来,创制了一系列新的名目,包括“古歌体”、“神妙体”、“直体”、“余情体”、“写思体”、“高情体”、“器量体”、“比兴体”、“华艳体”、“两方体”,并举出若干首和歌为例,对各种体式做了简要的界定与说明。虽然对各体和歌的界定过于简略,有模糊不清、语焉不详之处,但他毕竟从审美风格的角度对和歌的种类加以划分和界定。而且他明确说明:十体的划分“只明外貌之区别”。他所谓的“外貌”,就是和歌的总体的外在特征,也就是今人所说的审美风貌、美学风格。“十体”划分的重要性在于:对每种“体”的划分,必然予以命名,命名必然使用名词,而命名时所使用的相关名词,就有可能被概念化。壬生忠岑的“十体”命名中,“神妙”与“比兴”是借鉴中国诗论早有的概念,而“余情”则在后来成为歌论及日本文论中的基本概念之一。

壬生忠岑的《和歌体十种》的歌体划分与命名,在逻辑关系上不免随意、繁琐与模糊之嫌,随后的藤原公任《新撰髓脑》(约 1041)和《和歌九品》(约1009),则从内容与形式两分的角度,删繁就简,明确提出了“心”与“词”这两个对立统一的范畴,并将壬生忠岑的“体”,改称为“姿”,进而论述了心、词、姿这三个概念之间的关系。“心”就是作者内在的思想感情,“词”就是具体的遣词造句、语言表现,而“姿”就是心词结合后的总体的美感特征(风姿、风格)。他提出和歌须要“‘心’深、‘姿’清”; “‘心’与‘姿’二者兼顾不易,不能兼顾时,应以‘心’为要”;认为“假若‘心’不能‘深’,亦须有‘姿’之美”。藤原公任之后,“心、词”两者的关系、或“心、词、姿”三者的关系,一直成为日本和歌论乃至日本文论的基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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