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把“历史”当现实(今史)来写吗?是把偷情合法化吗?还是想描写一个情欲“解放”了的少妇形象,以加强故事的可读性与吸引力?
可是一味追求可读,莫言再一次伤害了历史的真、人物性格心理的真。
进而,为能以假乱真,作者把班主之女,一个精灵尤物,硬是莫名其妙地许给了一个形同孤儿的呆瓜。她就有了不得不偷情的基础,时时、次次主动出击,上门为那个大龄的县令献出肉身。
难道这就是可歌可泣的“爱情”?他们哪一桩哪一件能够般配、相互吸引?到底是肉欲在驱使、作用,还是“爱情”结晶?
莫言只注重故事的曲折离奇本身,丢舍其余。这是很可惜的事。
莫言还大量地写酒文化,涉及《百年诺贝尔文学奖和中国作家的缺席》作者所提及的“酒神精神”。
他从《红高粱》电影的走俏、走红里受到启发,从尼采、《聊斋》和一些评论家那里得到灵感,想在酒上大做一番文章,便写出一部神神道道的《酒国》。象征社会很黑,贪官吃人。
莫言成长时的阻力
莫言对自己的“走极端”“写极致”“审丑”“非理性”等非议是这样辩解的:
我很不愿让自己的思维纳入“理性”的轨道,但长久不“理性”又有被人猜测为“精神变态”的危险,我不得不按照批评家们的教导来“理性”、来“节制”,果然是把“狂气”和“雄风”收敛了。我多么愿意成为一个被文学权威们视为掌上明珠的、不异端的好作家……但到底不行,正所谓“乌鸦叫不出画眉声”。
当代中国,除了农民意识还有什么别的更先进的意识么?既然没有,那么,农民意识中那些正面的、比较可贵的一面,就变成了我们作家、起码是我个人赖以生存的重要的精神支柱。这种东西我在《红高粱》里得到比较充分的发挥……我痛恨天下地上的一切神灵。在我们这个很独特的社会里,我们一味地歌颂真善美,(但它们)能不能准确地表现出我们社会的面貌来?有人说我是现代派作家……我认为我是一个最现实的作家。我所有的作品都充满了非常浓郁的现实主义的气息……每个人身上都潜藏着很多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