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莫言不刻意交代,他写这部书是要献给母亲,大概人们的谴责声还会小一点,他既想献出,那就是误导读者。
莫言的每一篇小说,其实都是既审丑也审美的,只不过他的“审丑”,比起旁的作家来,可能更频繁,并且好走极端,喜欢写到极致,让神经脆弱的人受不了,引起广大的震撼和争鸣,变相地也就迎合、操纵了市场。
这是他较为鲜明的“艺术”特征。
到后来,他成了“坏孩子”,专向“恶作剧”使劲,变本加厉地强化、突出那些“恶作剧”,有心违背一些常规意义上的美学原理或原则,去达到惊心动魄的效果。
从一方面说,我们可以认为这是他的特色。
从另一面说,凡事过度,朝反方向“迎合”“批判”,效果不一定好,不一定达到信誓旦旦声明中所说的那些效果。
写作时作者很自由、很随意,这是权利,不可让度,至于读者接不接受,抱怨不怨,那就是读者的权利了。因而,只要不在乎,作家无论怎么写都行。
怎样才“好”,涉及一个量与度的问题。
一般人的意识里,不太赞成一切的夸张和卖弄。
“一切夸张和卖弄总是过量的,上自媒人的花言巧语,下至戏里的丑表功,都是言过其实、表过其里的”,同时,你的“夸大反衬出我们的渺小,所以我们看见我们认为过当的事物,我们不知不觉地联想到卖弄……”
也就是说:“这一个东西里一定有……太过火的成分,不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内容上。这个成分的本身也许是好的,不过,假使这个人认为过多了(too much of a good thing),包含这个成分的整个东西就要被判为俗气。”
“俗气不是负面的缺陷(default),是正面的过失(fault)。”
俗气了的“他们不反对风雅,他们崇拜风雅,模仿风雅,自以为风雅”。
莫言小说里,不少地方既过量,又过度,认为“我是一个出身底层的人,所以我的作品中充满了世俗的观点,谁如果想从我的作品里读出高雅和优美,他多半会失望……什么鸟叫什么调,什么作家写什么作品。我是一个在饥饿和孤独中成长的人,我见多了人间的苦难和不公平,我的心中充满了对人类的同情和对不平等社会的愤怒,所以我只能写出这样的作品”,这就不忠厚,显得有点狡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