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军与邦联军在战争中使用的武器大致相同。由于军事技术在美墨战争后取得长足发展,步枪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取代滑膛枪。更加快速、可靠的击发装置代替了燧发装置。后装式连发武器与线膛炮也得到使用。
着发式步枪代表了肩射武器的重要进步,例如美制1861式步枪为点58口径(所测量出的子弹直径大小),有效射程达到300码。这一进步必须归功于两位法国陆军上尉,C. E. 米涅(C. E. Minié)和亨利·德尔维涅(Henri Delvigne)。二人在19世纪40年代发明了一种无阻塞(不会堵塞枪膛)的步枪子弹。这种子弹通常被人称作“米涅弹”(Minie Ball)。子弹由铅制成,底部有沟痕,呈圆柱形,底部有一铁帽。子弹在被推进枪膛时由软木包裹,步枪开火时,爆炸产生的气体将底部的铁帽撑大,楔入弹丸底部。铅弹在发射出膛时紧抓阴膛线。这一革命性射弹在1855年被陆军采用。交战双方均将使用“米涅弹”、射击更为精准的步枪作为制式武器,这在某种程度上解释了内战期间的伤亡为何会如此惨重。
交战双方使用的速射武器同样导致了杀戮的产生。内战期间,尽管后装式火器主要用作骑兵卡宾枪,如常用的点54口径“伯恩赛德”(Burnside)步枪或点52口径“夏普斯”(Sharps)卡宾枪,但后装式单发火器较前装式开火更快。连发卡宾枪也有所使用,如枪托装弹、七连发的点52口径“斯宾塞”(Spencer)步枪和十五连发的点44口径“亨利”(Henry)步枪。六发式转轮手枪成为标准的随身武器,如1861式和1863式点44口径“雷明顿”(Remington)转轮手枪,点44口径“斯塔尔”(Starr)手枪和点44口径“柯尔特”(Colt)转轮手枪。曲柄手摇式六管点58口径“加特林”(Gatling)机枪是第一款研制成功的机枪,每分钟可以发射600发子弹。不过,这种机枪由于设计缺陷而鲜有使用,直至内战结束后的1866年才被陆军采用,当时已经经过大幅改良。
在双方使用的火炮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机动灵活的美制1857式“拿破仑”(Napoleon)12磅滑膛炮。一门装备霰弹或葡萄弹的拿破仑炮可对集中的部队造成巨大杀伤。使用榴霰弹或“球状炮弹”(一种弹壳较薄的铁制炮弹,通常重约12磅,内部装有小型铅弹或铁球,由定时引信引爆)能够在1200码范围之内造成集中破坏。其他滑膛炮还包括具备有限射程的下坐榴弹炮(Squat Howitzers),可以发射6—24磅炮弹的野战炮,以及其他各式各样更重的火炮,这些火炮统统被称为“大炮”。
膛线炮比滑膛炮更加精准,截至1863年已经占到联邦军使用火炮的一半左右。其中最常用的是3英寸口径火炮,有效射程可达2500码。和滑膛炮一样,这种膛线炮也是前装炮。后装炮尚处在实验阶段,效果并不理想。最有名的膛线炮是“帕洛特”(Parrott)炮,这种大炮炮膛上装有加固铁箍,可发射10—300磅不等的各种口径的炮弹。这种炮与约15英寸的“罗德曼”(Rodman)滑膛炮在尺寸上(姑且不论精确度的话)不相上下。北、南双方的海军都极为倚重球鼻形的“达尔格伦”(Dahlgren)青铜榴弹炮与可发射12磅和24磅炮弹的滑膛炮,此外还有11英寸的“达尔格伦”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