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鸳鸯谱》憋屈有毒

霍小玉是唐代传奇小说里面的女子,这个故事后被收入《太平广记》之中。霍小玉是从前霍王与宠幸的婢女所生,霍王死后,王府众兄弟因她出身低贱不愿收留。小玉随母亲流落民间,生计所迫,委身以歌舞伎为业。

但凡各朝历代的“艺伎”之中,总不乏几个敢爱敢恨个性鲜明的女子,她们通晓事理,又擅琴棋书画,清高却不得不媚俗。可是每每这样的姑娘到头来总会饱经苦楚,落得一个悲惨的结果,着实令人唏嘘,而霍小玉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她只想追求一份实在平庸的幸福,甘愿委曲求全,后来还是被李益抛弃,最终满怀懊恼与眷恋,抱病而亡。类似这样的故事,我们读罢心中总会自然而然地冒出两个含泪带血的大字:憋屈。

故事中的李益少有才思,二十岁的时候,以进士擢第。正所谓保暖思淫欲,李益常四处寻求名妓,后经鲍十一娘引荐,认识了仙女一般的霍小玉,二人便一见钟情。话说回来,我始终觉得李益只是个寻花问柳的轻佻之徒,那些甜得发腻的情诗也实属逢场作戏之举,本来么,才华跟忠孝仁义根本没有任何关系,就算是今天,随便看看网络上的社会新闻,人品奇差的文人、官吏随手便能数出一大堆。但在当时男尊女卑的观念下,能跟李益在一起生活对于小玉这样的姑娘来说也算是极其有限的选择里已经不错的一个。

文人和妓女如此天堂地狱的两各阶层怎能长久?我想霍小玉是个明白人,有个片段我印象深刻,简直不输任何一部韩剧里面的煽情对白,当李益升官上任之后,小玉提出:“妾年始十八,君才二十有二,迨君壮士之秋,犹有八岁。一生欢爱,愿毕此期。然后妙选高门,以谐秦晋,亦未为晚。妾便舍弃人事,剪发披缁,夙昔之愿,于此足矣。”自古男子有三十而立之说,而霍小玉只盼在李益三十岁前这八年的相守,之后再不约束强求,这要求看来的确渺小的可怜,也着实令人同情。而悲剧的原因除了李益骨子里就是个负心人之外,客观地说,霍小玉意识中的自卑和善良的本性也让她面对这段关系时完全没有了自信,百般顺从,不惜付出自己的一切,气势更是一落千丈。这也的确让李益这种无良之人轻易抓住了软肋,整段爱情完全都在他的操控之中了,再做任何绝情之事还有什么顾忌可言呢?

时至今日,虽然再没有什么男尊女卑之说,但至少在中国人意识里爱情中的女方依旧属于弱势群体,而落得如此下场的姑娘仍然不少,不输雷锋的从精神到肉体毫无保留地付出了一切,最后还是难免鸡飞蛋打。不少男人总会喜欢享受在挑战中得到的那种快感,而一帆风顺得来的幸福自然会让这种体验打大打折扣,这也是他们之后不懂努力珍惜的一大缘由。对于女孩子来说,有时候讲些节奏,固守一些自己强势和原则,反正让另一半会觉得更有意思,有益无害。完全把主动权交给对方,把自己变成一只百依百顺的宠物犬,这并不是最明智的选择,霍小玉、杜十娘、秦香莲,这可都是失败的案例,文艺作品里倒是总有些泼妇型的女子一生幸福,传为美谈。显而易见,自古就有不少男人根本不吃这低三下四的套路。

霍小玉在临死见李益最后一面的时候,终于挺直腰板放了句狠话:“我死之后,必为厉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安!”人之将死,其言也毒,这让李益顿时心生恐惧,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都难以抹掉心里阴影。这个时候,大多人是为霍小玉的诅咒叫好的,但可惜的是这个爆发来的有点太晚了,若是之前不这么柔弱与顺从,多些刚烈和抗争,或许压根儿就不会让自己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呢?对于每段感情来说,其实这始终都是一条潜在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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