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他一个人来喂藏獒的时候又看什么呢?大概是看架在路边的破自行车,随时准备骑上逃离。想到这里,瞿红就有点可怜常乐了。
这以后,常乐喂藏獒的时候瞿红都会跟着一起去。两个人不仅一起吃饭,还一起买菜、买骨头,一起驱车去村子后面喂藏獒。一次路上常乐向瞿红坦白,第一次在农贸市场碰见她的时候,他并不是去给自己买菜的,而是去给藏獒买骨头。瞿红问:“那以前你是怎么吃饭的?”
“到处混嘛,有时候就饿着,和张朝晖一样。”又道,“你来以前我们的日子还不如藏獒呢。”
“我来以后呢?”
“你来以后你喂我们,我喂老任的藏獒,日子堪比藏獒了。”
对瞿红来说,也有什么不同了。自从知道了藏獒的存在,大王村的夜晚已经变得不太一样了。夜深人静、黑暗之中,总觉得有一股野蛮的力量蛰伏着,于是那浓浓的夜色就更加的稠厚也更加诡异了,她也更需要有人从头至尾的陪伴了。
转眼间,冬天来了,瞿红、常乐的饭局仍在继续。张朝晖仍然每晚立于村头打电话。他已经套上了厚厚的军大衣,现在脖子后面竖着的是人造毛的领子,张朝晖感到尤其暖和。朔风劲吹,已经刮不下一片落叶(叶子已经刮光了)。天空一片深黑,眼看是要下雪的样子。
屋子里的瞿红、常乐则红光满面,倒也不是喝酒喝的,而是打开了瞿红从家里搬来的红外电暖器。照得两张笑脸油光光、红扑扑的,照得整个店堂暖烘烘、喜洋洋的,就像是在办喜事。
瞿红也聊起了大王村里的事,但她不认识什么艺术家(除了张朝晖、常乐),也缺乏必要的历史感。瞿红说的是艺术家的家属,准确地说是艺术家的女人。在村子里住久了,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身份又都类似,自然就彼此混熟了。此刻瞿红说起一个叫陈玉珍的女人,常乐反应过来,那女的是刘老三的助手。
刘老三在大王村也算是一个著名人物,不是因为他的艺术,而是因为他儿子。刘老三有一个八岁的儿子,自打娘胎里出来就住在村子里。孩子的娘,也就是刘老三的老婆在儿子三岁的时候去了法国,是被刘老三派出去的,任务是刺探国外艺术界的行情,寻找推销刘老三作品的机会。从那以后,那刘老三一边拉扯儿子,一边搞自己的艺术,竟然两不耽误。儿子长大了,他的作品也堆满了整整两间房子。这又当爹又当妈又搞艺术的精神着实令人钦佩,刘老三出名是因为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