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第二章 以物易物的谬误(11)

根据这些例子,没有社会是基于以物易物交易建立的原因已经很明显。因为,这样的社会,只能是其中的每个人都距离其他人的喉咙毫厘之距;并且尽管每个人都会摆出攻击的姿态,但却永远不会采取行动。虽然,以物易物有时候确实会发生在非陌生人之间,但是这些人本来也和陌生人差不多--因为他们彼此之间感受不到责任、信任或继续发展更进一步关系的渴望。例如,生活在巴基斯坦北部的普什图人(Pukhtun),他们因慷慨、殷勤好客而闻名。所谓以物易物,就是你和那些不会因好客(或者亲属关系等其他原因)而联系、绑定在一起的人进行的交易:

人们之间习惯于采用的交易模式是以物易物,或者用当地话叫做“阿达巴达”(给予和拿取)。人们随时准备着用自己的财产去交换更好的东西。通常交易都发生在同类的物品之间:收音机交换收音机,太阳镜交换太阳镜,手表交换手表。但是非同类的物品也能交易,例如,可以用自行车交换两头驴。阿达巴达在非亲属之间实行,并且因为努力占对方的便宜,而带给人们极大的乐趣。一次好交易让人感觉自己在交易中获得了好处,因此是值得夸耀、值得骄傲的。如果交易很糟糕,接受方通常尝试违约。如果违约失败,他就会用欺骗的手段把物品交易给别人。阿达巴达中最理想的交易方,是距离很遥远的人,因为他们很少有机会能够抱怨。

这种不择手段的动机也不仅存在于中亚,它们似乎是以物易物的本质所固有的--这可以很好地解释为什么在早于斯密所在时代的一两个世纪里,英语单词“以物易物”以及它们在法语、西班牙语、德语、荷兰语和葡萄牙语中的对应词汇,其含义是“哄骗、欺骗或敲竹杠”。直接用一个物品交换另一个,同时试图在交易中使自身的利益最大化,一般而言只能在你和你既不关心并且未来再也不会相见的人之间发生。毕竟,有什么理由不占这种人的便宜呢?另一方面,如果一个人非常关心某个人(一个邻居或一个朋友),希望和他进行公平和诚实的交易,那么他将因为关心,而不可避免地在交易中考虑到对方的需求、想法和所处的情景。即使你确实用一个东西交换了另一个,很可能你也会把交换的东西作为礼物送给对方。

为了说明我想表达的意思,让我们回到经济学教科书以及其中提到的“需求的双重匹配”这个问题。亨利需要一双鞋,但他拥有的只有土豆。乔舒亚有一双多余的鞋,但他不需要土豆。既然货币还没有被发明出来,那么他们就遇到了问题。他们该怎么办呢?

现在,我们应该首先明确的事情是,真的应该多去了解乔舒亚和亨利的信息。他们是谁?他们之间有关系吗?如果有,那么是什么样的关系呢?因为他们似乎生活在一个很小的社会圈子中,在如此小的社会圈子中生活的任意两人之间,一定存在着复杂的历史关系。他们是朋友、对手、盟友、情侣、敌人,还是同时具备以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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