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农民。”莫言如是说。但是,当别人讲到他的农民意识时,他又难免怀疑这句话是否含有贬义。他有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招法。“你说我是农民意识,我还说你是小市民意识呢。”他还就此正儿八经地写过一篇短文,以攻为守。是的,“农民意识”一词,由于前些年总是在政治领域中流通,并且贬值,与狭隘、保守、目光短浅联系在一起,容易产生歧义,我在研究莫言的时候,则取农民文化一说:“他的生活之梦、文学之根、情感和想象自由腾飞的天地都在那高粱如血、棉花似雪的土地上,张扬着乡村和大自然孕育出的生命血性,也倾诉着现实生活中灰暗而凄凉的童年记忆,他的认知方式、价值观念、情感取向,都打上源远流长的农民文化的深刻印记,连他那奇异的艺术感觉和表述方式,在兼得福克纳、马尔克斯和川端康成之启悟的同时,都带有浓厚的乡土气息。这正是他在中国文坛得以独树一帜的根基之所在。”
对于乡村,他生于斯长于斯爱于斯恨于斯;对于城市,他只感到冷漠和恐惧。在想象的高粱地里杀人越货抢男霸女无所不为的莫言,早先连在大街上骑自行车的胆量都没有;后来被“逼上大街”——在北京生存,自行车是平民百姓最便利的交通工具——却又诉苦说,骑车被人撞倒还挨了一顿骂;现如今,自行车玩得转了,心灵呢,在他的一篇近作中,一位成年男子步行穿过交叉路口,弄不清交通规则和红绿灯是咋回事,战战兢兢,举步维艰,警察斥责,司机唾弃,路人追捕,愣是要定他“流氓行为”,把他挤对得精神失常变成猴子完事。你想想这是一种什么心态?
这种被伤害感被追捕感是弱小猎物自我保护的本能,那些山中王林中强天霸海霸的才不会有什么恐惧呢。《枯河》中被父亲、母亲和哥哥暴打的无助,《透明的红萝卜》中不堪劳动的重负的弱小,都是以可怜告人。但是,能从极端恶劣的环境下畸形成长,并终于用笔墨尽扫往日的阴霾,在纸上称王称霸,非得有些过人之处不可。生活的历练,书本的熏陶,民间文化的潜移默化,加上个人的坚韧意志,都是他登上文坛的必要条件。但话不能拣好听的说,在这纷繁万状的社会中,生存和发展非得有点儿尺蠖精神不可。莫言就讲过一些自己的故事:怎样审时度势,怎样哗众取宠,我曾经把这些故事玩味一番,不要独吞,在此把其中的一二奉诸读者共享,以便知道羊群里怎么会变出个骆驼来。
莫言入伍所在的连队里,战士们一个比一个积极,早晨起大早打扫卫生,抢了扫帚抢扁担,晚上踊跃靠近领导,汇报思想,接受教育。要和连长指导员黏在一起分不开。唯有莫言,既不起早,也不贪黑,不求脱颖而出,只要不显山不露水即可。何以然?莫言早已窥见其中利害:连长和指导员像斗架的公鸡,总在闹矛盾,多干活多汇报便难免被表扬,指导员表扬的连长就不买账,连长器重的指导员就挑出些毛病来,二虎相争两败俱伤,下边人也跟着遭殃,倒是莫言这样少出头露面、不惹人注意的容易留得住干得长。这是否也是做了一回得利的渔翁?
还有一件事就更滑稽。莫言在保定的一个教导队当教员的时候,还没有提干。为了能给上边留下深刻的印象,他每天晚上睡觉都把他住的外屋的灯明晃晃地开着,自己却在里屋梦周公化蝴蝶。这倒不是说莫言懒惰,但人熬夜的精力毕竟比不过电灯,那些顶头上司又有不少属于“印象派”的,看见灯亮着就夸奖其勤奋学习精神可嘉。
莫言给我讲这些事情是在山东高密县招待所里,晚上乘车回京,本来讲好下午有人陪我到莫言的父母家去看一下的,但不知什么原因没有成行,使我不免有扫兴感。说不出莫言是否觉察到我的这种心情,但他一下午的娓娓而谈却使我觉得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在对作家个性的理解上增添了丰富的感性材料,在某些方面还印证了我凭依作品和他人的介绍对莫言性格的推测,获益匪浅。
比如说,莫言善解人意的一面,和这一席长谈中表现出的那种处世的智慧,或者如马克思所言“农民式的狡猾”,它是本能与经验的叠合而非老谋深算的策略,它是自为性的而不是以嘲弄生活和他人为目的的,生存和发展的异常艰难迫使他们聪明起来,开发自身的潜能,没有这种机智,就不会有今天的莫言。他的机智造成一种幽默感,但幽默之中又含有更多的苦涩和悲凉。还是在高密,有说到“文革笑话”,莫言也讲了一段:收购优种长毛兔,要带着母兔一起去,以证明其是纯种的。一老农便带着要卖的兔子和母兔子到收购站。收购者问:“你这兔都没有病吧?”答曰:“大的万寿无疆,小的身体健康。”
妙语惊四座,我们哄堂大笑。笑毕,莫言补充说,这个老头当时便被活活打死。众皆无言,哑然良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