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已经成为烹调知识传遍世界各地的渠道,就像它们曾经帮助传播了数学知识和销售技巧一样。曼哈顿的戴尔莫尼克餐厅也许曾经拥有第一位在美国这片土地上工作的法国大厨,它向纽约群星闪耀的美食家们提供过镀金时代的美食,包括龙虾纽堡和火焰冰淇淋。把法国文化引进伦敦的最伟大的人物是奥古斯特·爱斯克菲耶。他在巴黎和尼斯学会了厨艺,然后在19世纪90年代去了伦敦,在Savoy Grill餐厅和Ritz餐厅担任厨师。爱斯克菲耶拥有独创的精品美食,比如蜜桃冰淇淋和罗西尼嫩牛肉片;他还培养出了自己的学生,他们又把老师的厨艺带到了纽约的餐桌上。
尽管有了爱斯克菲耶,但40年之前伦敦美食中更为出名的还是那些并不可口的猪肉食品(比如苏格兰鸡蛋),而不是创新的菜肴。不过,今天的伦敦拥有了一些全球最好的餐厅。通过引进国外的人才,并为聪明的厨师提供相互学习的机会,伦敦已经成为了亿万富豪或大小富翁们品尝美食的理想之地。罗欧兄弟从法国来到伦敦,开办了第一家被《米其林指南》(Michelin Guide)评为三星级的伦敦餐厅。他们培养出了新一代的英国名厨,比如名噪一时的戈登?拉姆奇,这些名厨后来又培养出了其他人。
伦敦最为知名的餐馆从那些比法国更远的地方引进了菜肴。印度是维多利亚女王时代最为耀眼的明珠。此后,富有创业精神的印度人来到了伦敦。现在,有超过20万的伦敦人是在印度出生的,有5%以上的伦敦人是印度后裔。正如罗马尼亚人将五香熏牛肉带到了纽约、意大利人将匹萨带到了芝加哥一样,印度人将咖喱羊肉带到了伦敦。伦敦的印度美食为“移民经常给城市带去好处”的说法提供了一个非常充分的例证。大城市里聚集着各种各样的人,所以即使是最为专业化的烹饪方法也拥有巨大的需求。而美国的小城镇必须迎合各种各样的口味,以至于它们迷失了自己,只能提供千奇百怪的混搭食品——“欧式西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