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说,就真来不及了》著名杂志主编的双重人生(3)

我开始在晚上和周末写自己的第一部小说。一年后,《竖琴》杂志同意连载该书,这个突破令我欣喜若狂。

就是在这时,我认识了一个叫黛比的姑娘。那是一个周末,我在中央公园散步时偶遇了她。当时她侧身躺在草地上看书,皮肤白皙的她,穿了一件墨绿色的连衣裙,栗色的披肩发洒在身上并遮住了她的半边脸。下午慵散的阳光从树叶缝隙中穿射而来,变成一个个晃动的金色光圈,像水波一样游戏在浅绿色的草地上和她的身上。所有的一切让她看上去像极了莫奈画作里令人赏析悦目的古典美女。当时我一点也不知道该如何接近她,只是徘徊在附近不愿走开。幸运的是,我和她不久在一辆响着音乐的冰激凌车那里相遇了。她要了一份草莓冰激凌,却发现把钱包忘在草地上了。我朝她笑了笑,立刻付了两份草莓冰激凌的钱,并主动递给她一份。起初她不肯要,拒绝时脸色已显露羞色。那个身材矮胖的卖冰激凌老者看出我的意图后,对姑娘说了一句后来促成了我们姻缘的话。他拉起姑娘的一只手,让她接过我给她买的冰激凌,不无幽默地说:“听我的,姑娘,一定要接着!在中央公园,可不是每个姑娘都能得到这个帅小伙送的冰激凌,错过了兴许就是一生的遗憾!”

接下来,我不失时机地询问她在看什么书。我记得那是一本乔伊斯的《都柏林人》。主修英美文学的我,怎能错过谈论这个忧郁的爱尔兰作家的机会?后来我一直认为那个神经质的乔伊斯就是我们的牵线人。我们就这样认识了。那个矮胖老者开着冰激凌车离开时,满脸得意地对我挤了一个鬼脸,我回他一个微笑,黛比则装作没看见。

黛比的家就住在中央公园附近的一幢二战前盖的老房子里,离约翰·列侬住的地方不远。黛比的父亲是杜邦化学公司的副董事长,母亲在哥伦比亚大学教音乐,她还有一个弟弟。

黛比的一切都让我着迷。她典雅的面孔,有教养的举止,活泼大方又宽容体贴的天性,都让我无法自拔地爱上了她。退回到20世纪30年代,她恐怕是美国最理想的结婚对象了,我又怎么会放过?

我遇见黛比时她正在巴纳德女校读大学四年级,主修西方艺术史。虽然她令人羡慕的家庭背景与我的截然不同,她却似乎从未注意到我的南方口音--这当然是不可能的,我知道那是她天性中的宽容和教养使然。与黛比相爱彻底改变了我的生活,我不再感到孤独和自卑,身体里似乎被注入了不可思议的生机,工作起来竟感觉不到一点疲劳,即便是连续熬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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