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在创造人类时,赋予了他世间最柔软的东西,即男女之情。可是他却并没有同时赋予人类有效抗拒它的利器--用意何在?是昭然若揭还是一个万古之谜?我相信,是人自己,而非上帝,创造出抵御感情的道德条文和规范。文学即人学。世间流传最久远的古典文学里,有几部不是关于最难以抗拒的男女之情的?没有这个恒久的主题,文学就是贫血的,就少了存在的理由。由于它被上帝造成了人类身体里最柔软的东西,因此任何其他东西在它面前都会显得坚硬,尤其是冰冷无情的传统道德观与是非判断,对现代人来说更是如此。古希腊人比现代人对待一切感情更为宽容是不争的事实。同样的故事如果发生在与我有同样情感境遇的人们的身上,我相信大多数人都会做出与我的选择相左的人生选择,即更符合被大多数人认可的道德规范的选择。从这一点来说,我似乎比一般人活得更另类,但生活本身难道不正是充满了这种不能否认的真实性吗?
我该如何开始讲我的故事呢?我出生在佐治亚州,父亲是公司职员,母亲是中学教师,我是独子。我毕业于佐治亚州的爱默里大学英文系。刚毕业的我雄心勃勃,自命不凡,自信要成为一个真正的作家,就必须离开闭塞的南方,像舍伍德·安德森那样,为实现作家梦想敢于放弃一切去大城市冒险。我不顾父母的担忧,只身来到纽约,相信一定能在这个作家和艺术家云集的大本营里找到属于自己的立足之地。
到了纽约之后,我曾为了生计干过各种各样的工作,奔波了几年之后,首先在《巴黎评论》和《三分钱评论》上发表了几篇短篇小说,然后才终于在具有相当知名度的《竖琴》文学杂志找到一个初级助理编辑的工作,薪水虽然不高,但我非常努力和知足。记得刚开始工作时,我浓厚的南方口音经常受到别人有意无意的揶揄,让我颇为恼火和尴尬。我的座位面对着一扇通往其他办公室的玻璃门,它就像一面镜子,我一抬头就可以看到身后发生的一切。我经常瞥见那几个家住曼哈顿的同事在我背后做鬼脸,虽然我理解那里面也有幽默的成分,并非全部出于恶意。他们当中有从纽约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毕业的,还有两个毕业于巴纳德女校的年轻女编辑,虽然爱默里大学的英语系也名声在外(我是靠奖学金和半工半读念下来的),可是毕业于纽约的这些顶尖的私立学校却无疑是身份的象征。我唯一能用来克服自卑的有效方法就是拼命工作,把一切交给我的案头工作都做到最好、无懈可击。
终于,我在爱默里大学就得到肯定的写作才华也开始受到其他同事特别是总编的欣赏。我暗中憋着一股劲儿,一定要尽快在纽约这个地方出人头地,实现我心底的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