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马克思对新公平观的建构(4)

具体地说,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的平等或正义至少有两个层面的内容。第一,由于权利平等造成了事实上的不平等,而“要避免所有这些弊病,权利就不应当是平等的,而应当是不平等的”②。这也就是说,在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不再用同一个尺度来衡量人,而是从每个人的具体情况出发,要求每个人得到全面的发展。第二,这种平等的基本表现形式是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具体地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超越了仅仅互为手段的关系,而是切实变成了互为目的和手段的关系,并且目的和手段实现了高度统一,也即每个人的自由发展促进并保障着一切他人的自由发展。

这里要对马克思公正观的两种误读作些解释。第一种误读认为马克思恩格斯是公正或正义超越论者。其主要依据是两段话。

第一段是马克思讲的。马克思一八七七年致左尔格的信中说:“在德国,我们党内流行着一种腐败的风气,在群众中有,在领导(上层阶级出身的分子和‘工人’)中尤为强烈。??这些人想使社会主义有一个‘更高的、理想的’转变,就是说,想用关于正义、自由、平等和博爱的女神的现代神话来代替它的唯物主义的基础(这种基础要求一个人在运用它以前认真地、客观地研究它)。??几十年来我们做了许多工作和花了许多精力才把空想社会主义,把对未来社会结构的一整套幻想从德国工人的头脑中清除出去,从而使他们在理论上(因而也在实践上)比法国人和英国人优越,但是,现在这些东西又流行起来,而且其形式之空虚,不仅更甚于伟大的法国和英国空想主义者,也更甚于魏特林。当然,在唯物主义的批判的社会主义时代以前,空想主义本身包含着这种社会主义的萌芽,可是现在,在这个时代以后它又出现,就只能是愚蠢的--愚蠢的、无聊的和根本反动的。”①

第二段话是恩格斯讲的,其具体的主要依据是恩格斯在《反杜林论》准备材料中的一段话:“在共产主义制度下和资源日益增多的情况下,经过不多几代的社会发展,人们就一定会认识到:侈谈平等和权利,如同今天侈谈贵族等等的世袭特权一样,是可笑的;对旧的不平等和旧的实在法的对立,甚至对新的暂行法的对立,都要从现实生活中消失;谁如果坚持要人丝毫不差地给他平等的、公正的一份产品,别人就会给他两份以资嘲笑。甚至杜林也会认为这是‘可以预见的’,那么,平等和正义,除了在历史回忆的废物库里可以找到以外,哪儿还有呢?”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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