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马克思对新公平观的建构(1)

二、马克思对新公平观的建构

面对着资本主义制度的不公正本性,马克思的首要任务就是解决资本主义公正观的形式和内容的矛盾,使二者相符合,而不是彼此脱离。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在践行空想社会主义者的理念,当然,这是在新的理论基础特别是唯物史观的基础上践行的。

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制度的两大前提是人的自由或独立性和生产资料私有制。这两大前提的组合,导致了一部分人借助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对另一部分人实施剥削,导致了社会不公。改变这种状况的入手点是肯定第一个前提、否定第二个前提。

第一个前提之所以要肯定,是因为它是资本主义制度所取得的突出成果和对人类所做出的历史性贡献。对于这一点,马克思非常看重,在他的社会发展三形态理论中,还特意把前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称之为人的依赖性社会,把资本主义社会称之为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社会。

第二个前提之所以要否定,是因为它在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同时,是导致社会的不平等和不公正的最主要根源。

在《共产主义原理》一文中,恩格斯在谈到取代资本主义制度的未来的共产主义制度时指出:“这种新的社会制度首先必须剥夺相互竞争的个人对工业和一切生产部门的经营权,而代之以所有这些生产部门由整个社会来经营,就是说,为了共同的利益、按照共同的计划、在社会全体成员的参加下来经营。这样,这种新的社会制度将消灭竞争,而代之以联合。因为个人经营工业的必然结果是私有制,竞争不过是单个私有者经营工业的一种方式,所以私有制同工业的个体经营和竞争是分不开的。因此私有制也必须废除,而代之以共同使用全部生产工具和按照共同的协议来分配全部产品,即所谓财产共有。废除私有制甚至是工业发展必然引起的改造整个社会制度的最简明扼要的概括。所以共产主义者完全正确地强调废除私有制是自己的主要要求。”①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