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轮回中等你》 第一章 车祸或者第一场雪(3)

罗扬看看表,近十一点钟。吴启明大概不会来了。

“这个老吴,还和从前一样凡事模棱两可,拖泥带水。”罗扬眼前浮现出吴启明瘦长的、有些佝偻的身影。很早以前,罗扬还没有从事律师这一行,在地矿局工作,和吴启明认识,现在吴启明面临法律问题来找他是很自然的。也许,这根本不是出于对律师的威望和才能的认可,罗扬想。这是普遍存在的状况,公众对律师并非完全信任,认为律师在案件审判中起不了多大作用,他们充其量陪着不懂诉讼程序的当事人按法定程序参加诉讼,充当诉讼过程的见证人或文书。很多遭遇官司的人,当他们不得不抱最后一线希望为自己请律师或者法庭给他们指定辩护人时,他们才会和律师打交道;一旦遇到阻力,他们会轻而易举地主动妥协,而妥协对当事人最实际的好处是省下一笔诉讼费。依照吴启明惯有的处事方法,他属于容易妥协的当事人。他今天失约,或许是想要撤诉,又不好意思张口,只能用不了了之的方式来结束纠纷吧。罗扬决定有机会找他谈一谈,尽管对罗扬而言,代理小小的交通案算不了什么。

此时,罗扬面对《民事诉讼举证原则的适用》手稿思绪万千。他已从业近二十年,在砂城赢得了很高的知名度,一些不起眼的案件曾一度不愿接手。在他看来,工作不是生活的全部,他不想让自己一直处于忙碌状态;而且和各部门要员打打扑克、吃吃饭,再陪他们洗脚、泡桑拿什么的很有必要,有时甚至比胜诉一个案件更为重要。司法是连枝带叶的整体,某种情况下,诉讼的胜败有时不仅仅决定于代理律师的才干。比如,有些重要信息的获取就是在酒喝到半酣或者泡桑拿的过程中完成的。很多人把这种状况定义为“司法体制不健全”。但法律条文逐年增多,一部部法律文书像垒城墙的砖头一样延伸着它的厚度,至于那座“城墙”要垒多高才算司法健全或者说达到司法健全的水准,就没有人能说清楚了。垒“城墙”的过程中,法律工作者,尤其是身处砂城这样的欠发达地区的律师们,从心底渴望能往“城墙”上加一块自己的砖头,在职业生涯中有所建树,这就不是鸡毛蒜皮的小案子所能企及的。罗扬以多年的办案经验为蓝本撰写的《民事诉讼举证原则的适用》,正是他为自己增加的一个砝码。另外,这本书如顺利出版,将为那些想寻求法律帮助的普通民众提供一点行之有效的借鉴,也是他愿意放弃一些案件的代理,投入大部分精力去做这件事的重要原因。

但这些仅仅是罗扬个人的想法,个人的一相情愿。砂城有砂城的具体情况。这里地域偏僻,人们思想保守,连商业领域基本都是外地人的天下,何况诉讼,很少有人愿意耗财费力为了鸡毛蒜皮的事情闹上法庭。相对来说律师的案源比较少,也直接影响到他们的收入。但这种原因他们不屑于启齿,或者说不愿启齿。偶尔有特例,比如当其他律师忙得晕头转向,他自己却闲散得像是被抛弃了;或者某天没有饭局,他又不想回家……这时,就有可能积极过问不起眼的小案子。

罗扬今天就碰到了这样的特例,给因吴启明失约而多少有些忧心忡忡的他带来一丝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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