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我养成了一个良好的习惯,即便一整天没有任何联系,在睡觉之前和醒来之后都会短信问候她一下。因为这个缘故,她也养成了一个良好的习惯,那就是把手机放在枕边,睡前阅读,醒来又看。她的手机大概那晚键盘没锁,在睡梦中被她压到了,而且压到了我的号码。这一头,我的手机响了。我不知道她半夜为什么要打电话,我很紧张,但电话铃声是那么固执,我接了。一声“喂”没回音,二声还是没,而且就是一万声也不会有。但我不知道她睡着了,不知道世上有如此巧合之事。我想,她兴许心情不好,或者家里没人,她难过了、害怕了,想听个人的声音,结果选中了我这个大傻逼。我怎么会挂断她的电话呢?怎么会?永远不会!于是我就跟一声不吭的她说话。话说完了就把手机放电脑音箱上给她听我听的歌。歌完了,给她读我正在写的小说。读了几段,我开始在家里走来走去,告诉她我家中陈设。最后我走到阳台,我什么也没看见,外面一片黑暗,但我却说了许多我虚构的场景。时间就这样持续了两个半小时,直到电池没电。我浪费了彼此两个半小时惊人的话费,然后创造了一个我至今没有见过、没有听过的奇迹。在我现在说它的时候,感觉自己是在回忆一个史前神话,而我就是神话中的英雄,或者神话中的傻逼。
为了随时随地给她发短信,我把她从通讯簿中调到了最上层,名单以汉语拼音先后顺序排列,她就是那个“阿”。后来,我手机丢过,卡换过三次,及至我们分手很久以后,我都保留着这个“阿”。我给“阿”设置了特殊的铃声,当她的短信或有限的电话到来,我的手机都会发出别于他人的音乐。然后我欣赏着手机因来短信而亮起的指示灯,它是红色的,一闪一闪。我都不忍心立即打开看,光有那红灯一闪一闪就让我满足了。也正是因为她是“阿”,发给别人的短信常常错发给了她,这造成了她的许多误解和不快。在发生僵持的日子里,我甚至故意使用这点小伎俩,故意把发给别人的短信也转发给她。只要她一回复,我就立即可以“名正言顺”地继续与她取得联系了。分手之后,因为很长时间都保留着“阿”,所以继续会发生有意无意的错发。终于有一天,她说:“不可能的,是你故意的。”当时我正在一个酒吧和一群朋友喝酒,喝了很多,但她的话使我立即惊醒,与此同时羞愧不已。我无法形容我的痛苦,为了克制自己不再“错发”,我只有把她、把我的“阿”从手机中删除。她发现了我的那点可怜的伎俩,我再无勇气给她发短信,因为我们已经分手,即便遇见都不正眼看对方。我本来以为“阿”会长期保留于手机中,所以没有背下她的号码。在删之前,我想了一段时间,那就是我是否应该记录下她的号码。悲伤使我感到某种程度的愤怒,我为什么要那么刻骨铭心地记着她?为什么?她已离开了我,表情冷淡而决绝。留下一个号码又有何意义?于是,我删除了“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