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丽丝·克恩·古德温表示,“新基础”可能不是很适合做施政格言。
“为什么不适合?”总统问。
“它听起来像是,”古德温说,“在说女士腰带。”
要说晚宴证明了什么,那就是巴拉克·奥巴马一点也没搞明白(1)他是谁;(2)他为什么会当选;以及(3)如何担任美利坚合众国总指挥官和首席执行官。
一句话,以前他不懂的东西,现在他也不懂。
他误以为是他那所谓的“感人事迹”让他当选。即使当了总统以后,他也不厌其烦地讲述同样的故事--神话多于现实--他那理想主义的白人母亲和出类拔萃的非洲父亲;他典型的美国白人外祖父母格兰和塔特(Gramps and Toot);他荒唐的印尼继父罗洛·苏托洛(Lolo Soetoro);他如何从一个叫巴里的困惑的混血男孩,成长为自豪的非洲裔美国成年人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
他还误以为,自己不仅是由种族、与众不同的名字和外国成长经历塑造出来的新型领袖,还肩负使命,是被上天选中的非凡之人,注定要完成伟业。在他看来,人民选择他,是要让他成为拯救美国的转型总统。
这些都不是事实。巴拉克·奥巴马并不是因为个人魅力和传奇经历当选的。人们选中他,更不是要把美国变成政府控制经济社会事务的欧式准社会主义国家。他能在2008年大选年一路吉星高照,只因美国人被经济形势吓破了胆,受够了乔治·W·布什和挥霍无度的共和党,被看起来没完没了的伊拉克战争所蒙蔽,并对社会的堕落深感痛心。
但奥巴马却看不到这些。
他的盲目只能用救世主情结来解释--他深信自己注定要成为美国的救星。“我不是仅仅想当总统,”奥巴马告诉《时尚先生》杂志的记者。“我想改变这个国家。”
很长一段时间里,人们没发现他的疯狂其实也有章法。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的资深研究员谢尔比·斯蒂尔(Shelby Steele)指出,“今日自由派精英中,对美国缺乏信心是有教养和时髦的表现。更重要的是,这是寻求权力的完美公式。它以除恶的名义将专制合法化--政府需要干预美国人生活中的堕落倾向(经济不平等,种族和性别歧视,企业的贪婪,对环境的忽视,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