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位把托马斯的诗译成英文的人是美国诗人兼翻译家罗伯特 · 布莱(Robert Bly) 。他的翻译方法跟佛尔顿的完全不同。从事翻译工作的诗人有时随意改他们所翻译的诗的原文。布莱先生就是他们里头的一个。托马斯 1958 年发表的诗集《路上的秘密》中有题名为“巴拉基列夫的梦”的一首诗。其中的一阕佛尔顿译得很正确 :“There was a field where the plow lay / and the plow was a fallen bird” 。董继平把这阕译成 “有一片田野放着一台犁 / 而这台犁是一只坠落的鸟儿。 ”我读这阕诗的时候就看那台犁的一端躺在土地上,另一端以四十五度的角度倾斜往上,正像一只断了翅膀的鸟。布莱把这个非常戏剧性的意象译成“and the plow was a bird just leaving the ground” ,逼着读者接受那犁垂直地立在田里。布莱 1970 年初把他的译文寄给托马斯看。托马斯回答说 : “你那‘a bird just leaving the ground’比我的‘a crushed bird’好得多。 ”托马斯的回答涉及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认为诗人已发表的诗不属于他自己,属于他的读者,属于全世界爱好诗歌的人。因此,诗人不应该让译者随意改诗的原文。
在史坦纳(Georg Steiner)的巨著《巴别塔之后:语言与翻译层面》 (After Babel : Aspects of Language and Translation,1975 年)中作者指出,翻译在其他特性之外,也是自我否定的成品,翻译家必须服务原文而绝不该将自我强加于原文之上。但他也指出,所有的翻译就像所有的阅读行为,甚至聆听行为一样,也是编辑与诠释的成品。如果诗人(The poet)是造物者(Creator)(实际上就字面来看这也是 Poet 这个词的基本意义),那么最理想的译者应该是技术极为纯熟的工匠。我们知道古代东方及西方的文明中,工匠是奴隶。自我否定是奴隶的基本美德之一。但因为翻译的任务也涉及到编辑及诠释,译者也必须化身为演员。译者必须模仿原文作者,而其译作必须近似原文。虽然有时译文的文学质量因各种原因似乎会优于原文,但译者绝对不可试图超越作者。
据我看,译者实际上应如奴隶一般工作。译者应该体认到自己的双重责任:对原文的作者与译文的读者负责任。译者的工作对象是文本。这些文本可能有各式各样的形式。文本可能切划成长短不一的段落,除了语言本身存在的韵律规则外,别无其他韵律规则将这些段落组合在一起。有的文本以或多或少严格精确的规则组合在一起。这些规则规范了段落的长短与音节的重音或轻音,句读和韵律要素,列入尾韵和头韵。译者的职责在于尽可能忠实地传递原文的信息,甚至原文形式及结构所夹带的信息部分。
两种语言之间,有时会有极大的差异,甚至任何将诗歌形式从一种语言转换成另一种语言的尝试,都注定会失败。翻译古代中国诗歌,无论是讲平仄的近体诗或不讲平仄的古诗,译者面临的巨大障碍都表现在几个特色中。像《孔雀东南飞》之类的诗歌中一长串的韵文,无法在西方语言中找到对应。平仄的对比当然不能译成缺乏声调的语言。五言诗和七言诗中,停顿的固定位置,也无法保存于译文中。当然,绝句和律诗中对偶句子的安排,译文中很难反映出来。
每一种语言有其内在的节奏。请看以下的汉语、瑞典语和英语的例子(ta 代表一个读轻的音节,tám 代表一个读重的音节):
孩子睡在床上。 tám ta tám ta tám ta
Barnet sover p? s?ngen. tám ta tám ta ta tám ta
The child is asleep on the bed. ta tám ta ta tám ta ta tá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