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内容上,《新潮》要用偏激的姿态抨击时弊;而且形式上,也要给人耳目一新之感。故而“社告”上写明:“文词须用明显之文言或国语,其古典主义之骈文与散文概不登载”、“句读须用西文式”、“小说、诗、剧等文艺品尤为欢迎,但均以白话新体为限”。这样,《新潮》就真正做到了从内到外“自别于一般社会”,即使较之于《新青年》,《新潮》也显得更直接痛快:“我们主张的轮廓,大致与《新青年》主张的范围,相差无几……不过,从当时的一般人看来,仿佛《新潮》的来势更猛一点,引起青年的同情更多一点。”
至于“注重通信”,鼓励读者来信“无论许可、非难,皆所欢迎,如于本志所讨论之外别有询问,亦当竭诚相答”,甚至可以“传达海内外各地消息,或借本志自抒主张”,这就是跟着《新青年》亦步亦趋了,对于制造学术讨论的“现场感”,发动读者的“参与意识”,都大有好处。
说的是不怕“自相矛盾”,但《新潮》的编辑在细节上还是很注意一以贯之。《新潮》一卷一号上刊载了志希(罗家伦)的两篇时评:《今日中国之小说界》、《今日中国之新闻界》,猛烈抨击当前流行的黑幕小说、言情小说和笔记小说,是“把人类罪恶写得淋漓尽致”、“过于荒谬无稽,一片胡思乱想;既不近情,又不合理”、“闭门造车”,又批评报纸上的广告无意识地对社会产生恶影响:常有“卖春药”“医梅毒”的广告,卖秽书卖假货“更不必说了”!作者感叹道:“营业!营业!社会上一切的罪恶借你的名字去做好了!”有了这样的议论,《新潮》即在封三的“广告价目”里声明:“恶滥小说,与恶滥药品,其他有害之事物,本刊物概不为之登广告”;“愿登广告者,如能以原书或原物见寄,纵使审查,尤为欢迎”。广告与议论遥相呼应,进一步加深读者心目中《新潮》“进步”的印象。
《新潮》的栏目设置不按体裁题材,除“评坛”、“出版界评”、“故书新评”较为学术化外,其余所有文章都混同排列,有时论文后接一篇小说,诗放在两篇杂文之间。这大约是因为《新潮》编辑部人少,作者也多是同仁,比较容易统筹的缘故。通观《新潮》两卷十二号,涉及政治、社会的寥寥可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