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官盐相对也就有了私盐。
所谓私盐,是指违反官府有关禁令而私自生产、运输、销售的食盐。它并非不能食用,也并非质量不好,它只是民间自行产制。私盐最终泛滥是与官府的食盐政策相关的。最初食盐由民间自由生产,营销不存在什么所谓的官盐,没有官盐自然也就没有私盐。而有了国家食盐专卖就诞生了私盐销售。
私盐最早出在何时,已不可考。见于文献最早在西汉汉武帝元狩四年(前119年)实行食盐官卖,严禁私煮之后,“盐始有官、私之分”。私盐既然与官府对盐利的垄断有关,则它的出现当在政府实施食盐专卖政策之后,在古代实行食盐专卖早在春秋时期的齐国就开始了,齐桓公时宰相管仲被认为是中国食盐专卖政策的创始人。
食盐政策在历代每个时期各不相同,时而由私营时而由官办,时而征税,时而则又无税。出现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国家对盐税的依赖程度是否强烈。在非常时期,国家对盐税依赖增高就会对盐的控制增强,这时国家通常有重大军事行动或者国家财政收入吃紧。太平时期私盐并无问题,而非常时期则浮出水面成了一个社会问题。
在中唐之后,私盐成了问题。
中唐之后“均田制”的解散导致了土地私有制的迅猛发展。这时出现了按田亩和资产征税的“两税法”。随着国家机器的日益膨胀,两税法的税收已经不能满足国家大机器的运转,巨额的开支变成透支,税收只能从人们的日常必需品里榨取。逐渐盐利成了唐财政越来越重要的财政支柱。为了榨取更大利益,盐价被一点一点地抬高,食盐的专卖弊端也越来越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