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湖十年愿饱尝,夜成七发光出囊(4)

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晁补之在杭州见到苏轼,并不意味着苏轼已经将他收为弟子。在宋代,求学拜师是很严肃认真的一件事。“程门立雪”的故事已经家喻户晓,当时立于雪中并要拜程颐为师的杨时已经四十岁,而且早有名气,尚且如此谦恭,更不用说那些初出茅庐的年轻人了。因此,苏轼将晁补之收为弟子亦必在一个十分适当的时间以及一个十分庄重的场合。而这个时间和场合,最有可能是在熙宁六年苏轼前往新城的时候。因为晁端友在新城,他完全可以藉此之机给儿子举行一个庄重的拜师仪式。而晁补之在这个时候拜在苏轼门下,正符合他的文章以及苏轼文章中的有关记述。晁补之在《登第谢苏公书》中说:“盖补之始拜门下,年甫冠,先人方强仕,家固自如,在门下二年,所闻于左右,不曾为今日名第计也。”这段话中的“年甫冠”和“在门下二年”很值得注意,因为它说出了晁补之最初拜在苏轼门下时的年龄,也说出了这一时期他游于苏门的时间长度。其中,“年甫冠”就是刚刚过加冠之年,“在门下二年”就是和苏轼相从一共两年。晁补之这一年正好二十一岁,行冠礼不久。并且晁氏之父子在此后第二年就离开了杭州新城,由此前推一年,时间正好是熙宁六年。所以,晁补之所说的“在门下二年”,就是熙宁六年和熙宁七年两年。

关于晁补之和苏轼在杭州相从二年的事实,晁补之如是说,而苏轼本人的说法却似乎与之有些矛盾。但如果认同上面所说的事实,这个矛盾也就不存在了,而且还可以作为上述观点的佐证。苏轼在《晁君成诗集引》中说,他在杭州和晁端友相游三年,知道晁端友是个君子,但不知道他会写诗。苏轼这里所说的三年,实质上指的就是从熙宁五年到熙宁七年这段时间。也就是晁补之结识苏轼到拜投到苏轼门下这段时间。这和上面所说晁补之于熙宁五年拜谒苏轼、熙宁六年拜投在苏轼门下并相从二年一点也不矛盾。从另一方面来说,苏轼当然也有可能因为和晁端友的政务来往而认识晁补之,也可能因为晁补之的前往拜谒而认识晁端友,当然还可能因为同年与好友晁端彦的关系而主动认识晁端友父子。但无论苏轼是因其父而愿意交其子,还是因其子而进一步识其父,抑或还是其他,这些就是发生在熙宁五年到熙宁七年这三年之中,而且也只能在这三年。因为苏轼在杭州任职的时间也只有三年。虽说苏轼是于熙宁四年(公元1071年)抵杭任职,但他到杭州的时候已是年底,而他离开杭州的时间是在熙宁七年(公元1074年)秋天,即在晁氏父子离开新城之后不久,如果以整年计,甚至还不到三年。晁补之初拜苏门之下的时间之所以出现差错或者争议,主要是因为《宋史》的记载有误造成的。《宋史》在记述晁补之初投苏门的时候,曾经这样说:“(晁补之)十七岁从父官杭州倅,钱塘山川风物之丽,著《七述》以谒州通判苏轼。轼先欲有所赋,读之叹曰:‘吾可以搁笔矣!’又称其文博辩隽伟,绝人远甚,必显于世,由是知名。”也许是为了显示晁补之十七岁便著文压倒苏轼的非凡才能,《宋史》把晁补之谒见苏轼的时间至少提前了三年,这显然是错误的。但是,《宋史》把晁补之袖文《七述》见苏轼的事当成了第一次,倒是完全有这种可能性。不少人已经指出了《宋史》中关于晁补之和苏轼见面的时间有错误,因为晁补之十七岁那年,苏轼根本不在杭州任职。而且,他于熙宁二年春天刚刚丁父忧毕回到朝廷,除殿中丞直史馆、兼判官告院,又兼判尚书祠部,转任开封府推官,期间也没有时间往杭州公干或游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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