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部队里的老大哥盖曾经告诉我,作为一名班长,职责就是去爱。你手上多了十三个脆弱的士兵,你把他们称做“孩子”,拉扯着乳臭未干的他们穿越危险四伏的茂密丛林,你能做的只是祈祷上帝千万别让他们发生什么不幸。你会自然而然地担心他们,老大哥说,一旦带上了兵,你就不会想着自己了。当你的兵告诉你他叔叔死于心脏病,你看到他眼里深深的哀痛,一股钻心的痛也会传遍你的肺腑。事实上,我很想体验这种至高无上的爱。我发誓,我真是去尝试过,但就是体验不到它。我有时很不尊重他们,有时甚至厌恶他们。有时我很生气,过上很久,才会有那么一点满足感。不过多数时候我什么都感觉不到。有很长一段时间,里瓦是唯一的例外。
比如说,我想爱埃米利奥。他和双胞胎妹妹离开父母,从阿根廷来到以色列,抛开所有的家人和朋友,只是为了加入以色列军队。他值得尊敬吗?当然值得。但你又怎能受得了像坏了的咖啡机一样不断呕吐的兵呢?于是在长途的行军中他总是被斥责。汤姆如何呢?这小子以为行军是旅游:他搭上了夜航航班,看见蜗牛在天上飞,有人吸毒后变得昏昏沉沉,穆斯林在麦加疯狂,他不知自己身在何地,只是随波逐流,他漂泊着,他大惊小怪,晕过去了,什么都感觉不到了。斯皮策呢?他太过放松了。伊塔马太胖了。拜利斯太过虔诚又自以为是。鲍兹只会感情用事。埃达德太虚荣,认为所有的女孩都会对他痴狂。他非常讨人厌,是个骄奢的特拉维夫富家公子。我心里很清楚,他只不过是个扶不起的阿斗。平丘克呢?太幼稚,喜欢抱着一个被他唤作“亚龙”的泰迪熊睡觉,他还觉得这样做很了不起呢。他还易怒。巴诺伊心肠太软,锡安是个榆木疙瘩,科卡又太过无趣。我们马上要去参加一场战争,一场声势浩大的战争,而作为这支队伍的指挥官,我又该如何去爱这么一班对前途茫然无知、体格弱牢骚多的新兵蛋子呢?训练营的两个月永无止境般漫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