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华国锋担任湘潭地委书记10个月之后,他有了一次列席中共中央全会的机会。
1955年8月27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召开各省市区党委书记和地委书记参加的中央会议的通知》。这一《通知》是毛泽东亲笔起草的,全文如下:
上海局、各省市委、自治区党委:
今年国庆节前后,中央有可能召集各省市委区党委书记和各地委书记来京参加讨论农业合作化问题及其他问题的中央会议。因此请你们预作准备,并请你们通知各地委书记作准备。准备事项,主要是深入了解当地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实际情况和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关于合作化的全面规划。此项准备工作,须于9月25日以前完成。
中央
1955年8月27日
本来,中央会议一般只请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党委书记参加,这一回把地委书记也邀请在内,是因为会议所讨论的是农业合作化问题,地委书记身处第一线。正因为这样,作为湘潭地委书记的华国锋,有机会前往北京,列席中央会议。
这次中央会议,也就是中共七届六中全会扩大会议。这“扩大”,就是指除了中共中央委员和中共中央候补委员们之外,还包括许多列席者。这些列席者包括上海局书记,北京、上海、天津市委书记,各省委、自治区党委和各地委的书记,各省委、自治区的农村工作部长,中央各部委、中央国家机关负责人。
中共中央于1955年9月7日发出的毛泽东起草的《关于召开七届六中全会的通知》规定:
列席者“有发言权,无表决权”;
“各大市委区党委地委书记的发言稿可以有3000字左右,合作化经验丰富的地委可以有4000字左右,经验不足的可以只有1000至2000字左右”;
“因为会期只有5天,不可能每人都宣读发言稿,准备以一部分有代表性的地区宣读自己的发言稿,而将另一部分地区的发言稿印发给大家看,因此各地方同志虽然不可能都发言,但是每个人都必须写好发言稿”。
会议于1955年10月4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
对于华国锋来说,这是平生第一次列席中共中央全会,第二次见到毛泽东。毛泽东主持了第一天的会议,而在最后一天作了题为《农业合作化的一场辩论和当前的阶级斗争》的总结。
由于会议规定出席会议的地委书记们必须写发言稿,华国锋根据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讲话精神,结合湘潭的情况,写了发言稿。
在会上进行发言的共80人。这些发言者大都是中共中央委员,地委书记能在大会上发言的很少。大会印发的书面发言稿达167份——大部分地委书记都只是作书面发言。
华国锋一则由于来自毛泽东的故乡,二则由于湘潭地区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发展很快,所以他很幸运地能够在大会上发言。
华国锋在发言中“介绍了湘潭地区合作化运动的经验,歌颂了湘潭地区贫下中农牵着牛,手捧地契,踊跃入社的革命热情”。
毛泽东对于华国锋介绍的故乡农业合作化情况,颇感亲切,十分满意。这样,华国锋给毛泽东留下了颇好的印象。
华国锋回到湖南后,又写了《充分研究农村各阶层的动态》、《在合作化运动中必须坚决依靠贫农》两篇文章。
1955年冬,毛泽东亲自选编《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收录湖南6篇典型材料,内中5篇为湘潭地区的,毛泽东为其中的3篇写了按语。这也表明了毛泽东对于华国锋领导之下的湘潭地区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满意。
毛泽东为《湘潭县清风乡党支部帮助贫苦社员解决困难》一文写了如下按语:
这个合作社的方针是正确的。一切合作社都应当这样做。各省应当在自己的关于合作化问题的决议或者指示里面指出,一切合作社有责任帮助鳏寡孤独缺乏劳动力的社员(应当吸收他们入社)和虽然有劳动力但是生活上十分困难的社员,解决他们的困难。目前,有许多合作社,缺乏帮助困难户的社会主义的精神,甚至根本排斥贫农,这是完全错误的。目前,政府已经设立了贫农基金,可以帮助贫农解决耕牛农具的困难,但是还不能解决贫农中有些户缺乏劳动力的困难,也不能完全解决有些户在青黄不接时期缺乏生活资料的困难,这只有依靠合作社广大群众的力量才能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