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与偷窥(1)

据学者研究,西方文化是以罪恶感为基调的。所谓罪恶感,鲁思·本尼迪克特的解释是:“以道德作为绝对标准,依靠启发良知来反省自身”。这道德感主要来自内心,或曰良心,而不是舆论的压力。举个例,一个人逛超市,“不小心”往自己口袋装了一条口香糖过安检被揪了出来,若他想的是“上帝啊,宽恕我吧!”而不是中国人常有的“别人会怎么看我”这种恨不得挖个洞钻进去的心态,就属于罪恶感。

有罪恶感的负重,自然也有相应的“减震”方式,所以西方人擅长忏悔。至于忏悔内容,当然是形形色色,五花八门,远比口香糖私密、不可告人,但又万变不离其宗,直抵“人性”。其中,与性相关的忏悔是重头戏。这首先因为不管哪个时代的人都对这档子事好奇,越压抑越好奇。其次,源于西方人特有的伊甸园偷情事件引起的原罪意识。这一切引起的后果便是,“三个世纪以来,西方人一直坚持全部坦白自己性事的这一目标”。

忏悔室,虽未像审讯室,高悬“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恐吓性质的条幅,但似乎人一进到这个暗室,就会自动打开心扉和话匣子,那些隐秘的、邪恶的、贪婪的经历与想法就转化为词语,欢天喜地从嘴里蹦出来。这得归功于牧师的专业素质。忏悔中牧师的职责,就是鼓励你交代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最后以一句“主会宽恕你的”来结束座谈。一般情况下,应是没问题的。但若把这个方法套用在与性相关的忏悔中,便不可避免会走向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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