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的类型
大约一百年前,两位法国学者郎格卢瓦(C.V.Langlois)和瑟诺博斯(C.Seignobos)合著了《历史研究绪论》(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History)。他们在书中断言,历史基本上应当依据文献证据--“无文献就无历史”。Langlois and Seignobos(1898),p.17.假如此说原意在排斥其他史料(例如长久以来就被历史学家运用的建筑、艺术及考古等),结果必是一个严重挫败。没过几年,美国历史学家鲁宾逊(James Harvey Robinson)在《新史学》(The New History)一书的开端说:“从广义来说,一切关于人类在世界上出现以来所做的、或所想的事业与痕迹,都包括在历史范围之内。……比如瑟利(Chelles)地方的石斧和今天早晨的报纸,都是史料来源。”Robinson(1965),p.1.如今所见,历史学家援用以充当往昔证据的材料,范围与日俱增--不仅有考古学家找到的石器和陶片,还有作物类型、树篱、朽坏废置的机器、民谣、神话、回忆、血型、说话方式、教区记录册、地籍册、会计账本、地名、沉船等更多的东西。看来所有东西都是送往历史学家磨坊的谷物,需要的就是正确解读证据的能力。
硬性证据与软性证据
利用各种史料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统计证据。某些类型的证据相当稀少(例如古希腊雅典以外的城邦或十一世纪的特许状),某些类型的又是成册的,例如本地和他国数以千计各个教区居民的出生、死亡、婚姻记录。自这些记录出现了一种崭新的科学--历史人口学(historical demography):关于往昔人口的统计研究。里格利(E.A.Wrigley)在《人口与历史》(Population and History,1969)一书中,对这个重要主题有精确而简短的介绍,它是根据里格利主编的一部大书《英格兰历史人口学导论》(An Introduction to English Historical Demography,1966)而来。对历史学家帮助颇大的一部大作则是里格利与斯科菲尔德(R.S.Schofield)合著的《1541年到1871年的英格兰人口史:重建记》(The Population History of England 1541-1871:A Reconstruction,1981)。这一领域开先河的作品,则是马尔萨斯(Thomas Malthus)的《人口论首篇》(First Essay on Population,1798),然而相关理论的成熟发展,则需等到索维(A.Sauvy)所著的《人口通论》(Th orie g n rale de la population,1952-1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