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故事在一百年后的今天仍不停再版,而这个角色也在舞台剧、电影、仿作与戏作中不断重现——从前如此,将来也一样。福尔摩斯并不仅仅拥有解决悬案的能力,他在公众心目中的吸引力远远超过了调查案件的紧张刺激或缉出真凶的畅快淋漓。他能够触及人们内心的情感。《最后一案》中华生写道,他将永不再撰写那位“我所认识的最好、最明智的人”的故事,男女两性的读者读到此处都会下泪。而当他们读到那位狡猾的侦探假扮成老朽书商归来,使华生喜极晕倒,又破解了空屋疑案的时候,也会忍不住欣然欢呼。福尔摩斯如此深刻地触及了读者群体的情绪,这样一个人,绝不可能仅仅是一位脸谱化的侦探。他对男人和女人都有一种吸引力。或许正如杰里米·布莱特所说的:“女人想要拥有他,男人想要成为他。”这种说法当然有一定道理,但并不全面。我相信男性读者对福尔摩斯不仅抱有代入心理,而且经历着一种被D.H.劳伦斯称为男人之间的“血性意识”①的、类似于爱情的精神亲密感。布莱特是如此富有魅力,他能从福尔摩斯的文学形象里吸收这种固有的特质,投射到自己的表演中去,从而赢得男女观众的由衷热爱。
①D.H.劳伦斯(David Herbert Richards Lawrence,1885—1930),英国小说家、诗人、剧作家、散文家、文学批评家及画家。他使用“精神意识”和“血性意识”来区分感知与洞见。认为存在于血性中的本能比理智更有智慧。“我们的所思所想可能是错误的……而我们只要响应我们的血的呼唤,直截了当地响应,毫不掺杂头脑、道德、或其他什么无聊的干扰。”
杰里米·布莱特接下了这个挑战性的角色。此前许多声名赫赫的演员也曾披上过福尔摩斯的斗篷,此中不乏演艺界的泰山北斗:诸如约翰·巴里摩尔、雷蒙德·梅西、巴西尔·拉思伯恩、约翰·吉尔古德、彼得·库辛、约翰·内维尔、罗伯特·斯蒂芬斯、约翰·伍德和查尔顿·赫斯顿。但他们中没有一个像布莱特那样触及福尔摩斯的奥秘。布莱特在他的表演中给出线索,暗示着这个奥秘的答案,但他从不贸然揭开谜底。这奥秘是什么呢?自然在于福尔摩斯的性格特质。多数演员扮演福尔摩斯时只是照本宣科,按照广为人知的几点特性来演,极少有人尝试更深入的挖掘。布莱特聪明而敏锐,他能够领会到柯南·道尔在创造福尔摩斯时赋予了这个角色丰满的性格。在那些特立独行的乖僻人格背后,有他自己的原因和动机。比如他对女性的厌恶(绝不能完全信任女人——最好的女人也不行①)、对可卡因的依赖(百分之七溶液)、对社交界的深恶痛绝,以及他强烈而广泛的求知欲——从拉苏斯的和音赞美诗到古代康沃尔语,无所不包。这些并不是柯南·道尔为了让福尔摩斯看起来怪诞有趣而强加在他身上的华而不实的装饰,而是他性格中的方方面面,使得这个角色在作者在世时就已经有血有肉地活在公众心中。我们应该记住,福尔摩斯的形象来自一个真人:约瑟夫·贝尔教授——柯南·道尔在爱丁堡大学修习医科时的导师。简而言之,杰里米·布莱特把福尔摩斯视为一个“真实的”角色,而不仅是一位脸谱化的平面人物,一肚子生造的不合时宜,只为哗众取宠。福尔摩斯比这要丰富得多。可能布莱特也并未意识到,他领会到了一百年来芸芸读者的感受:歇洛克·福尔摩斯是罕见的人与神话的合体。光靠戴上猎鹿帽、手握一支海泡石烟斗、不以为然地说着那句经典台词“太简单了,我亲爱的华生”,是远远不够的。布莱特身为一位成熟的演员,知道这样行不通。一个好角色必须兼有深度和挑战性,而他预见到福尔摩斯这个角色同时具备这两点。“哦,是的,在这位老兄身上我大有可为”——平淡无奇的一句话,但这就是整部电视剧赖以成功的基石。弯曲柳条,与角色共舞,就是这么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