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述4项关键要素形成的“钻石体系”,关系到一个国家的产业或产业环节能否成功。但是这并不意味只要是属于该国的企业就都能成功。事实上,即使在最有活力的国家环境中,资源和技术也不是平均分配使用,部分企业的失败是必然的。然而一旦能够在一国之内脱颖而出,则必然会成为国际竞争中的赢家。
钻石体系也是一个双向强化的系统,其中任何一项因素的效果必然影响到另一项的状态。以需求条件为例,除非竞争十分激烈,可以刺激企业有些反应,否则再有利的需求条件也不一定形成它的竞争优势。而当企业获得钻石体系中任何一项因素的优势时,也会帮助它创造或提升其他因素上的优势。
对于高度依赖天然资源或技术层次较低的产业而言,可能只需具备钻石体系中的两项因素就能得到竞争优势,但问题是,这样的优势通常会因产业的快速变化或其他国际竞争者的先发制人而无法持久。即使是以知识密集型产业为核心的先进经济实体,也必须先贯通钻石体系内部的各项因素,才能保有其竞争力。拥有钻石体系中的每一项优势,不一定等于拥有了国际竞争优势。要能将这些因素交错运用、形成企业自我强化的优势,才是国外竞争对手无法模仿或摧毁的。
在国家环境与企业竞争力的关系上,还有“机会”和“政府”等两个因素。产业发展的机会通常要等基础发明、技术、战争、政治环境发展、国外市场需求等方面出现重大变革与突破。“机会”通常非企业或政府所能控制。这些“机会”因素可能会调整产业结构,为一国的企业超越另一国企业提供机会,因此,机会条件在许多产业竞争优势上的影响力不容忽视。
构成整个竞争力拼图的最后一片是政府。各层次的政府部门在这方面的影响力,最容易看到的就是政策对钻石体系造成的作用。比方说,反托拉斯法有助于国内竞争对手的崛起,法规可能会改变国内市场的需求情形,教育发展可以改变生产要素,政府的保护收购可能会刺激相关产业兴起等等。漠视经济政策对国家优势的影响,正如过度夸大或过度贬抑国家与企业的关系,都是不切实际的。
本章将探讨,钻石体系中的各项因素分别会对企业在某个产业内追求竞争优势造成什么样的影响,结合起来又会造成什么影响。下一章将研究这些因素如何相互影响,并形成一个动力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