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与互联网(14)

由于忽视了战略的重要性,许多企业毁掉了企业所在产业的结构,从而加快了竞争趋同的步伐,降低了自身和其他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可能性。一种破坏性的内耗式的竞争方式已经形成,从而使客户坐收渔翁之利。更为糟糕的是,价格已经成为重中之重,而不是一种竞争变量。企业不去重点加强互联网提供便捷性、服务、专业化、用户化及其他能够催生诱人价格的价值形式的能力,却一味将竞争进行到白热化。一旦竞争到了这种程度,便积重难返了(参见本章的插入内容“奉劝执迷不悟者的话:互联网的破坏性词汇大全”)。

奉劝执迷不悟者的话:互联网的破坏性词汇大全

互联网上的误导性竞争方法已经被收入专有的语言中了。网络公司及其他互联网实体闭口不谈战略,反而大谈特谈“商务模式”。这一看上去无伤大雅的措辞上的变化却很能说明问题。关于“商务模式”,人们极难对其下一个明确的定义。一般来看,商务模式似乎指的是一种关于企业如何做业务并产生销售收入的松散概念。然而,仅仅拥有一种商务模式对于企业的创立却远远不够。产生销售收入与创造经济价值相去甚远,而且一种商务模式如果独立于产业结构而存在,便难以对其进行衡量。针对管理的商务模式已经成为产生错误思想和自我陶醉的摇篮。

互联网词汇中的其他一些词也会产生不良后果。“电子商务”和“电子战略”便是两个存在很大问题的时髦词汇。在使经理人能够将互联网运作与其他商务模式区分开来的同时,这些词汇导致人们对使用互联网竞争的认识过于简单,并且增加了竞争模仿的可能性。而对于传统企业来讲,由于它们不能将互联网纳入到自身现有的战略中,它们最重要的竞争优势不会受到妨碍。

即便是那些十分成熟、运作良好的企业也被互联网拖下了水。这些企业会忘记它们的主业,忘记自身的特色,反而热衷于炒得正热的互联网应用,并抄袭网络公司的模式。产业领跑者进入了一个它们难以创造特色的市场,而甘于牺牲掉现有的竞争优势。比如,美林公司效仿其业务竞争对手而开展了低成本的在线业务,这使得其最为宝贵的优势-业务熟练的经纪人-面临危险。许多传统企业草率上马互联网业务,以期提高它们的股市价值,但这一切都只是徒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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