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和产业结构
互联网创造了一些新的产业,比如在线拍卖和网上市场。然而,互联网所带来的最大影响是它能够对现有的那些受信息交流、信息收集或者高交易成本困扰的产业进行重组。比如,远程教育的出现已有几十年了,目前每年大约有100万学生报名参加远程教育课程。虽然不能说是互联网造就了远程教育这一行当,但它的确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同样,互联网为产品订购提供了有效的方式,但实际上,可进行免费电话服务和自动清偿的商品目录零售商已经存在了好几十年,互联网只是加快了这一进程。
不管是新兴产业,还是传统产业,其结构吸引力都取决于五种基本的竞争力量:现有竞争商的竞争强度、新竞争者加入的门槛高低、来自于替代产品或服务的威胁、供应商的议价能力和买家的议价能力。总而言之,这五种力量决定了产品、服务、技术或竞争方式所创造的经济价值是如何一方面被产业内的不同企业所分配,另一方面被客户、供应商、分销商、替代者和潜在新加入者所分配的。尽管有人认为,当今社会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会使得产业分析越来越失去其价值,但实际情况却恰恰相反。对决定因素的分析会凸显产业的基本吸引力,明确产业平均盈利能力的基本驱动力,并且帮助解析这一盈利能力未来的发展变化。即便供应商、产业渠道、替代者和竞争者发生了变化,这五大竞争力量仍是盈利能力的决定因素。
对于不同产业来讲,这五种竞争力量中每一种的力度都会大不相同,因此对于互联网对产业的长期盈利能力所造成的影响是不能妄下结论的,因为每一个产业所受影响的方式都是不同的。但不管怎样,对那些受互联网影响至深的许多产业的研究已发现了一些明显的趋势(见图4-1)。其中有些趋势是正面的,比如企业可通过互联网提供给客户新的、更加直接的方法,从而抑制其议价能力。同时,互联网还能以多种方式提高产业效率,如通过改进其相对于传统替代者的地位而扩大市场。
然而,大多数的趋势却都是负面的。互联网技术为买家提供了关于产品和供应商的更便捷的信息渠道,但也相应提高了买家的议价能力。同时,互联网还减少了进入现有渠道的要求,从而相应降低了进入门槛。通过用新方法去满足需求和发挥功能,互联网又创造出了新的替代品。由于互联网是一个开放的体系,企业很难保持自有优势,从而加剧了与同产业竞争者的竞争力度。互联网的使用还将扩大市场的地理分布,使更多的企业加入到相互竞争的行列。另外,互联网技术倾向于降低可变成本并将成本结构向固定成本倾斜,这样会大大增加企业实施破坏性价格竞争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