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巨奸诡辩,万众欢呼:周佛海(下)(3)

记得高院审理这天,在庭上庭下为周某变节是否“想当部长”争辩过后,即进入主题,检方与庭上根据周某通敌叛国、共同组织伪府、协助日寇、剥削人民,以及承认伪满洲国、割裂国土等犯罪事实,一一严加讯问。对此周某早有成竹在胸,竟出人意料地在法律条文上大玩文字游戏,把庭上指控他的罪名,颠三倒四加以曲解。他一开始便“理直气壮”指出,给他戴上“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的罪状是不公平的,而在事实上,“我参加南京政府的前半段,是‘通谋敌国,图谋有利本国’,因为民国二十八年底我随汪先生离渝之时,唯一国际通道的滇缅公路被英国封锁了,我们的与国英美两国,仍然对日本一味抚绥,抗战情势,极度危险。我希望能与日本直接谈和,以挽救危亡。我参加南京政府后半段的情节,是‘通谋本国,图谋不利敌国’。在与日本直接谈判之后,我发觉日本并无诚意,我更通谋了本国,希望做些不利于敌国之事。我与中枢数年之中,既已取得直接联系,我的一切工作也大都奉中央之命而行,假如不是原子弹提早结束了战争,在中美联合反攻时,或许我能有更多的表现。”

周某这套玩弄文字的狡辩,不仅让我们这批记者听来不禁有些惊异,即使庭上法官也为之颇觉意外。紧接着,不甘示弱的审判长随即从另一方向,逼问下去:“陶希圣当初跟你们一道搞所谓的和平运动,一见日本条件过 苛,立即悔悟归来。可是,你却依然跟随汪逆精卫与日方签约卖国。陶希圣在历来发表的文章中,便屡次对你们的卖国行径,加以指责。”接下去,只听周某先哼了一声,然后幽幽地说:”陶希圣如何与我们合作,又怎样与我们分手,彼此都非常清楚,审判长要明了此中内情,不妨传这位陶希圣先生来对质。”

此时,担任《中央日报》总主笔,且不时为当局撰拟文稿的这位陶先生适在日前请假赴沪料理私事,犹未返京,本来,审判长当日不过提了一下这段往事,以图驳正周的诡辩,其实并无票传陶氏作证之意。至于周某虽在答话之际脱口而出,要与陶氏当面对质,但是,鉴于陶氏当时置身枢要,得罪不起,因此也就没有坚持票传人证之事,等到陶氏假期自沪返京,周案早已审结待判,也就不需麻烦他上庭作证了。犹忆当日总主笔请假赴沪之事,《中央日报》社内只有上层知晓,而知晓者也都闭口不谈,免惹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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