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真經口義卷之十七(2)

道德之質本然者日質。平易恬啖,即是無為之意。神不虧即是德全。著此三字愈見精神。

故日聖人之生也天行,其死也物化。靜而與陰同德,動而與陽同波。不為福先,不為禍始,感而後應,迫而後動,不得已而後起。去知與故,循天之理,故無天災,無物累,無人非,無鬼責。其生若浮,其死若休,不思慮,不豫謀。光矣而不耀,信矣而不期。其寢不夢,其覺無憂,其神純粹,其魂不罷。虛無恬淡,乃合天德。

天行,順天理而行也。物化,視身猶蛻也。同波,同流也。隨所感而後應,我無容心,故超出乎禍福之外矣。迫而後動,不得已而後起,無心應物之意也。知,私智也。故,事述也。去其私智,離於事逵,則循乎自然矣。若浮若休,即泛然無著之意。不思慮不豫謀,即何思何慮也。光而不耀,自晦也。信而不期,不取叉於物也。其神全故純粹,其魂靜故不勞,罷與疲同。

故日:悲樂者德之邪,喜怒者道之過,好惡者德之失。故心不憂樂,德之至也;一而不變,靜之至也;無所於迕,虛之至也;不與物交,淡之至也;無所於逆,粹之至也。

有所悲樂,有所喜怒,有所好惡,則非自然矣。憂樂不係於心方為至德,一而不變便是主一而無適也。無所於忤,順自然也。忤,逆也。不與物交,感而後應,雖與物接而不為物所累也。曰靜曰虛,曰淡曰粹,即是一箇自然之德如此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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