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再婚家庭启示录(2)

从故事二里也得到一些启示:公正地处理所有子女的权利是基本法则,不管是前婚所生还是再婚所养。就是一份寿险保单,也得给孩子们相对平等的权利,可以把从前的唯一受益人改为与其他受益人共有。如果因为有了再婚伴侣和新子女就否决前婚子女的经济权利也是不妥的。前婚子女即便不需要金钱帮助,也需要确定父母的爱一直在身边。如果担心将来前后子女为受益而闹矛盾,那干脆就投保多份寿险,每个孩子一份,到时候各人取得各人的赔偿金。再婚者要求伴侣不再承担对前婚子女的经济责任也不厚道,无须辩论。这种财产权益的公平更主要的是为体现爱的公平,让孩子们都能理解舐犊之爱并不因为婚姻关系的变化而消失。

从故事三里得到的启示是:重组家庭子女教育的成功直接关系到再婚家庭是否幸福和长治久安。继父母不必非要对方的孩子称呼自己“爸爸”“妈妈”,这个称呼对孩子来说有特殊的珍贵的情感意义,如果你还没有用行动证明你配得上这个称呼,当然不能强迫别人因为你的结婚证而对你有这样至高无上的好感。带孩子的一方也不能强迫自己的孩子去称呼再婚伴侣“爸爸”“妈妈”,让孩子有个逐渐磨合接纳的过程,尊重他们的独立意志和对自己亲生父母的感情。如果过去孩子和亲生父母在一起偶尔被批评甚至揍两下,孩子能很快从父母的其他行为里感受到爱和关怀,“吃饭了”“看电视久了对眼睛不好”“今天有雨记得带伞”等等,但再婚家庭里对孩子的批评就不能公然在饭桌上或客厅里进行,更不能随便伸手揍两下,孩子会泛化到“爸爸不爱我了”“我是多余的”“妈妈只讨好新来的孩子”,这种泛化的精神痛苦会摧残孩子的心理健康,以致直接损害再婚家庭的幸福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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