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还采取了一系列其他措施缩减银行新增信贷。2008年,它向银行施压,要求它们将最低资本充足率提高2个百分点(从8%增至10%)。2009年夏末,当银监会试图减缓贷款增速时,它选择了一些城市商业银行,进一步将其最低资本充足率上调至12%。2009年8月,银监会发布了一份规定草案,要求银行不能再将次级债券和混合资本计算为二级资本的组成部分。在2009年信贷热期间,银行通过出售大量次级债券来避免资本充足率出现大幅下滑,但是银行出售的超过半数的次级债券被其他银行购买了。银监会认识到,这些大规模交叉持有的次级银行债券没有为作为整体的银行体系增加任何资本,这表明各家银行报告的高资本充足率夸大了银行体系的健康状况。因此,上述限制买卖次级债券的规定草案被作为银监会主席所描述的“历史性决定”而得到采用。
提高资本充足率和禁止发行次级债券来补充资本意味着,银行要么必须扩充股票资本,要么减少贷款和其他需要资本支持的行为。实际上这两项措施都得到了实施。2010年,银监会的举措迫使中国商业银行通过发行股票和出售可转债增加了2 644亿元的资本。这项政策在2011年得以延续,年中,14家银行宣布了扩充资本的计划。
如前所述,这些控制银行贷款增长的措施不足以阻止2010年年末出现的更严重的通货膨胀。不过,将高通胀完全归因于经济刺激计划带来的信贷膨胀之前,我们应该记住这样几个忠告。其一,当中国的总通胀率上升时,核心通胀率仍然非常适中。中国物价指数上升主要是由食品价格上涨造成的,这一领域同比增长率超过10%,非食品通胀率不到总通胀率的一半。因此,中国的通胀率部分反映了全球农产品价格上涨,而不是反映国内货币过度发行导致的总通胀。其二,与其他新兴市场比较,中国2011年年初的物价上涨十分温和。其三,央行新实施的紧缩措施的效果是,到2011年中期广义货币增长率重回15%,这一步伐领先于全球金融危机的发展形势,与伴随温和通胀的强劲的经济增长一致。
批评人士指责刺激计划必然导致通货膨胀。不过,为了防止过度通胀,政府从2009年年末开始加强控制房地产市场的价格上涨,其手段令人回想起2007年的情景。房地产价格于2009年6月开始回升,到该年12月,价格年增幅约为8%。就在这个月,政府恢复了房产投资者抵押购房所需的40%最低首付,并将投资者为免缴房产交易营业税而必须持有房产的时间延长至5年。这两项措施都减少了房产投资者和炒房客的潜在利润。旨在控制贷款并降低金融风险的监管压力导致至少一家重要银行(中国银行)在2010年2月宣布,它将不再以基准贷款利率7折的优惠利率提供任何抵押贷款,而重新采用85折的优惠利率,这是2008年9月政府加大利率折扣之前通行的做法。上述步骤在2009年年末和2010年年初减慢了房地产销售速度。
然而,房地产价格在2010年2月和3月继续上涨,增速达两位数,其中3月是1998年设立70个大中城市新建住宅价格指数以来价格涨幅纪录最高的月份。因此2010年4月,国务院公布了更加严厉的紧缩措施。它将通过抵押贷款购买非自住房产所需的首付创纪录地提高到了50%,非自住房产抵押贷款重新执行基准利率1.1倍的惩罚性利率,恢复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上面积房产的买房者首付款最低30%的政策。此外,2010年国务院授权给银行,它们可以拒绝向已经拥有两套房产的人提供任何期限的新抵押贷款,限制外国居民购房,停止与所购房产不在同一城市的购房者的一切抵押贷款。最后一个措施似乎意在控制某些地区的非本地居民的炒房行为,这些地区既包括上海和北京这样的最具吸引力的城市,也有像海南省三亚市之类的度假胜地。
2009年12月和2010年4月推出的政策组合拳使得房价上涨从2010年5月开始减速。2010年12月是房价增幅连续下降的第8个月,当月住宅价格同比增长7.6%,是4月15.4%的峰值的一半。
由于对房价控制进度不满意,政府在2011年年初又采取了两项措施,从房地产市场挤出更多的泡沫。1月底,非自住型抵押购房的最低首付增加到前所未有的60%。第二天国务院批准了一项征收房产税的试点计划,虽然该计划仅在上海和重庆两个城市展开,但区域性试点计划在中国经常会在一两年内扩展到全国。因此,政府这项措施的实际作用是警告房产投资者:他们进行房地产投机交易的维护成本很可能会增加。两个城市征收房产税的细则有所不同,但二者针对的显然都是购置高档房产的投资者,而不是首次购房者。两地的房产税制度有几个共同特征:一是,按年征收的房产税适用于所有二套房购房者;二是,税收政策对非本地居民区别对待;三是,房产总价越高,税率越高,两地都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