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些儿童身上还发生了一些令很多人吃惊的事情,这也是以前从未发生过的,即儿童不知不觉地具有了一定的纪律性。怎样培养儿童的纪律性而又不伤害他们的创造力呢?答案就在于,通过给予儿童自由来培养他们的纪律性。这些可以自由选择事情做的儿童会集中精力做某件事情,由此养成了他们的纪律性。近几十年来世界各国对儿童教育的研究,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事实表明,只要把儿童放到一个能够进行有序活动的环境里,他们就会养成一定的纪律性。这个法则在世界各国都可以适用。我们以前对这个问题还不了解,是由于我们没有真正认识到儿童的这一特点。
此外,这些发生在所有儿童身上的变化也不是逐渐出现的,而是突然出现的。对于有的儿童来说,他会专心致志地做某件事情,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应该强制某个懒惰的孩子去做事情。我们要做的是,为他们准备好环境,然后把他们放到这个环境之中,让他们自己去发现心理需要,从而有目的地做一些事情。当儿童专注于某件事情以后,他的所有缺陷就随之消失了,这些都不是通过说教所能做到的。在这种有准备的环境中,他们的内心好像突然被外界的事物所吸引,把自己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到这些活动之中,不断重复地做着某件事情。
人是一个整体,这个整体是在现实生活中根据自然规律不断获取积极的经验而形成的。人出生之后一直到3岁,各个器官都是独立发展的。在3~6岁时,手开始可以在大脑的指令下进行工作。也就是在这一时期,这些器官成为一个整体,各个器官协同工作,共同发挥作用,为个体服务。
如果由于外界原因这种和谐工作的状态没有出现,人体内的某种力量仍然会促使体内的其他部分单独成长,结果就导致各个器官的发展不平衡,最终也无法相互协调完成任务。这时可能出现的景象就是:人的手在无目的地运动,大脑会去想象一些远离现实的问题,语言成了自娱自乐的活动,身体变得懒懒散散。所有这些不良后果的出现,都是因为各个器官的独立发展,无法满足自身的需要,导致个体不正常地成长,最终成为冲突和绝望的根源。
要纠正这些问题,只有在人的各种功能共同工作,为人这一个体进行服务的时候才可以解决。如果能出现一个新的环境,儿童能被其所吸引,有了进行创造型活动的动力,在这种情况下,所有的这些能力会被重新结合在一起,偏离的性格也回到了正常的轨道,儿童的性格才会趋于稳定。从这里可以看出,以上这些都可以归因于儿童的真正个性,只有儿童的个性才能让儿童正常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