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正在发生什么变化(5)

在互联网传播中,所谓互动的概念应理解为直接的沟通,这种特点对于大众传播来说是梦寐以求,但又无法具体实现的。互联网传播之所以超越大众传播,正在于这种互动性。可以说,互动是互联网传播的本质,互联网传播的其他特点正是基于这种互动性。由于这种互动性的特点,日常生活中的各种信息传播形式,都已被包容进了这类新媒体所构建的新的传播平台之中。自我传播、人际传播(包括各种商业交易形式)、组织传播、大众媒体传播都可以在这个平台上找到自己的位置。这是一种高度复杂的传播形态。对这种传播形态,目前确实没有一个合适的名词来概括。

如果用一个全新的名词来指代这类传播形态,让更多的人接受和了解,有相当大的难度。另一方面,当互联网发展还不是非常成熟的时候,在客户(尤其是客户的高层管理者)还习惯于传统媒体的思维,还不明了互联网的特性和价值的时候,把互联网叫做新媒体,会更容易与客户沟通。所以,在一定阶段,笔者支持暂时把互联网叫做新媒体。但这只是因为有助于互联网发展的阶段性策略的需要。

但是在今天,如果还使用这种策略性的概括,把互联网叫做新媒体,肯定是不合适的。新媒体不能把互联网的特性和价值充分地体现出来,还容易产生误导。从营销传播的角度看,如果叫新媒体,大家更多地会从媒体的角度来理解互联网、要求互联网,比如特别强调互联网广告的价值,用传统媒体的标准来衡量互联网的营销效果,这对互联网的未来发展肯定是一个限制。

那么如何理解互联网呢?互联网的出现对人类的经验是一个巨大的挑战。赛博空间、虚拟世界等理论所讨论的都是类似的问题。在2002年以后,全球哲学界逐渐形成了一个新的学科—信息哲学。信息哲学希望能够对这个新出现的形态提出解释。根据信息哲学的有关研究,结合笔者的思考,笔者认为,在互联网的环境中,这种新的形态是以信息的方式存在的。它既是现实生活的延伸,又同现实生活区隔,具有自己的独立性。在互联网上,所有的参与者都以信息实体的形式出现,通过发送和接收信息,创建了互联网的社会生活关系。

概括而言,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新的传播形态,是依托数字技术,对人类日常生活中的各种信息传播和交流活动进行的虚拟的还原和放大,这种传播形态创造了一种新型的数字生活空间。

数字生活空间的发展将推动现有生活形态的改变。它对人类社会的冲击是全面而深刻的,这个变化将会带动多个学科的深入研究。在本书中,出于研究角度的需要,对数字生活空间的探讨将更多地关注其对企业营销传播的影响。

本书将主要讨论数字生活空间出现后,消费者发生了什么变化,传统营销传播所习惯的媒体发生了什么变化,企业同消费者的关系发生了什么变化。在数字生活空间,企业如何重新定位,如何运用有效的方式,利用数字生活空间创造的资源和机会,应对所带来的挑战,并创新管理模式,实现同社会和消费者的积极的沟通。

数字生活空间的特点

媒体的逐渐消融

企业的感触

具有传播活性的群体

更加清晰的目标对象

生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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