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田野调查的必要性与实施(2)

回到本项研究中:我定义自己为一个裸体主义学者。请注意,我不是在“裸体”的层面理解和实践这件事,而更多是在一种作为“主义”的哲学意义上向往这件事。进一步,我同样乐于定义自己为一个“裸体主义”的推动者,当我自我定义为“裸体主义推动者”的时候,我是在强调自己愿意并且在努力为推动“裸体主义”在中国的实践做出贡献,在于强调我的学术理想和社会理想所在。“推动”体现为进行这项研究与写作。我寄希望于通过这本记录裸体主义者真实面貌的书的出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让公众社会了解、理解裸体主义者,去除加在他们身上的污名,给他们以更大的宽容。

我的上述自我定位,对于我进行关于中国裸体主义的这项调查与研究是非常重要的。它意味着:我不是一个所谓“价值中立”的学者。

从研究方法上,我采用的田野研究法,与我受过的人类学训练相关。

人类学家考察群体行为或文化时可以选择采取两种不同的角度,即从事件参与者的角度或从旁观者的角度去观察与评判。前一种被称之为“主位研究法”(Emicap Proach),后一种则被称作为“客位研究法”(Eticap Proach)。不同研究法获得的结论可能是不同的。主位研究法的提出,是因为人类学研究者必须考虑到面对的研究对象的差异性,以及对这种差异性的理解。在进行主位研究时,要求调查者能用调查对象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去思考和解决问题。

人类学强调进入一个独特的,通常是陌生的文化现场进行观察与研究,这被称为田野工作(Field Work),亦称实地调查或现场研究。这就要求他们越过文化鸿沟、投入一种新的生活方式之中。但是,当代调研的“田野”已不局限在早期人类学家进行调研的那种与世隔绝的“人文孤岛”上,当今社会的任何区域都可以成为“田野”。

田野工作能否取得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她能否顺利通过来自于田野工作场所本身的异文化所造成的“文化冲击”,继而进入“深度沉浸”(Deepimmersion)的境界。因为摆脱对异文化的排斥,适应环境,对于理解异文化、异族群是关键的一步。当然,设身处地或“移情”(Empathy)并不是要求放弃研究者的立场,以至于“丧失了参与者的反映距离”。(阿特斯兰德,1995:85-86)借用费孝通的话说,就是既要“进得去”、又要“出得来”。(费孝通,1993:13-14)李亦园依研究者卷入/分离程度的深浅不同作为一个“连续体”(Continuum),对观察者角色做了分类,值得我们在实践中思考并应用(见下图“观察者的角色类型”)。(李亦园,1999: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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