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问过本课程的学生,他们判断性行为“自然”或“反自然”采用何种标准,得到了各种各样的答案,包括以下:
“一个人如果有某种出于本能的感觉,我认为就是一种自然的感觉。”
“判定自然和反自然的标准在于自然法则,在于这些部位本来的功能。”
“我都是凭着直觉判断的。”
“我认为只要是不伤害自己和他人的性行为,就都是自然的。”
“任何事情只要是可能的,就是自然的;自然的就是正常的。如果既自然又正常,它就是道德的。”
我们给性行为贴上标签,分为“自然”和“反自然”的时候,通常是在标记这种行为是否符合我们文化中关于性的常规。我们的性常规看似自然,是因为我们自从婴儿时期开始便将这些常规吸收内化。这些常规属于我们所呼吸的文化气息,也正如同空气一样隐形。我们对自己文化的规则烂熟于心,这些规则已经成了我们人格的一个“自然”的组成部分,是我们的“第二天性”。它们似乎是“本能反应”。
常规的性行为
与将性行为分成自然和反自然两类的观念密切相关的一种想法是,性要么“正常”(normal)要么“异常”(abnormal),大多数时候,将行为描述成“正常”或“异常”只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价值评判。虽然“normal”这个词一般指的是“健康”或“道德”的行为,但是社会科学家将“normal”严格地限用为一个统计学术语,意思是“常规的”,常规的性行为(normal sexual behavior)是与一个人群的统计平均或统计中值所代表的行为模式相一致的性行为。“常规”这个概念,与道德或心理上的正常与否没有关系。
反讽的是,虽然我们一直承受着要表现得与一般人(统计学意义上的常规)一样的压力,但是我们大多数人实际上并不知道别人的性行为是怎样的。人们通常不会透露自己的性活动。即使谈到,也只是诸如性交等最传统的性行为,很少会透露性自慰、性幻想、焦虑和内疚。除非是对非常熟悉的人,大多数人向外人展现的都是自己合乎传统的一面,掩饰着自己真实的性感受、性态度和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