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折射出的现实意义(2)

3.周平王时期,王权对社会的调控全面失效,国家最高权力已经在实质上处于了真空状态,混乱与争夺是不可避免的。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在任何时代,只要国家最高权力处于实质上的真空状态,必然导致剧烈的政治争夺,进而必然弥漫为全社会的大争夺。这种争夺,以混乱无序的方式开始,在整个社会付出极其沉重的代价,又历经长时期的社会利益整合之后,才能重新创造出一种新的文明。

4.卫国的历史教训告诉我们:任何时代的深刻变革,都不能寄希望于单纯的政治折腾,而应该着力于经济与社会的基础变革。也就是说,社会与国家的文明新生,绝不是简单的权力更迭所能替代的;只有基础性的社会变革,才是文明发展与国家新生的根本出路。

5.在整个中国古典文明史上,战国时代的国家效能得到了最充分的发挥,由此创造了新思想、新技术能够顺利滋生并迅速走向社会的良性土壤;这一社会环境,又进一步激发了全社会的创造性的大爆发。一个时代,如果没有政治文明的率先改变与实质性进步,国家范围内的沉闷环境,就会使新思想难以滋生,更难以传播;各种生产技术的发明,就难以走进生产实践;其结果,必然是遏制社会创造力。

6.每每在文明大转折的历史时期,社会竞争便会表现出特别复杂深刻、多面交织的广阔性与特殊性。虽然,守旧势力与新兴势力之间的生死存亡的竞争,是时代的主流;但是,新兴势力之间,守旧势力之间,也都在同时进行着剧烈的主导权与实际利益的竞争。与此同时,社会其余阶层也会以各种各样的常态与异态卷入其中,从而形成波澜壮阔的种种因素的相互交织。所谓历史主流的把握,所谓文明本质的体现,所谓意识自觉的形成,都会在这种分外复杂、分外深邃的局势中,考验着每一个社会政治集团的认知水准。这是人类历史的永恒现象,是生存竞争法则彻底化的必然表现。

惟其如此,同一阵线中不同集团的竞争,是文明发展史上最大的常数之一。

7.韩国申不害的变法实践,有两个基本方面:“内修政教,外应诸侯。”用当代话语说,一是对内整肃社会,二是对外强兵备战。这两个基本点,都是法家推行变法最基本的历史目标与实现方式。在面对全社会的变革实践中,不以推行法治为根基,事实上不可能达到太史公所说的最低目标--“国内以治”。申不害将法治的功能归结为两个基础:一是赏功制度化,二是任用官员制度化。这两个制度,是战时法治的两个基本方面。第二则论说,申不害明确了法治的三个实践原则:一是明法--法律要人人皆知,明确无误,大力推行;二是正义--法律必须具备正义性,遏制人性之恶;三是任法不任智--以律法为准绳,而不以人的智力评判为准绳,明确地反对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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