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改革考试评价制度(14)

④成绩评定。考试成绩评定把百分制改为等级制。分数是细分的等级,等级是粗略的分数。采取等级制有利于引导学校、教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高中多样化录取创造条件。划分等级有两种做法,一种是水平划分,分为A、B、C、D四等,另一种是根据当地优质高中资源分布确定等级数及划分的标准,称之为资源划分。这两种做法都可灵活选用。评卷时可把百分转换成等级,如81~100分为A等,76~80分为B等,60~75分为 C等,59分以下为D等。

(2)综合素质评价

①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即思想品德、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具体内容细化为:

思想品德。包括文明礼貌、知荣明耻、诚实守信、尊敬师长、真诚待人等。

公民素养。包括遵纪守法、社会责任、履行公民权利与义务、遵守公德、自尊自强、环保意识。 

学习能力。包括学习兴趣、学习方法、计划与反思、创新与实践能力。

交流与合作。包括团队精神、沟通与合作能力。

运动与健康。包括体育与健康,心理与生活方式健康。

审美与表现。包括审美情趣、发现美、欣赏美、珍惜美。

②综合素质评价者。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者主要是学生本人、同学和教师。同学互评,班额小的采取全班互评,班额大的采取分组互评;教师由班主任和学科教师3~5人组成小组,教师对学生要有较为深刻的了解,对评价的各个环节有恰当的把握。学生本人自评包括学生自我表述、自我鉴定、自我写评语。学生自评可作为学生互评和教师评的参考。

③综合素质评价依据。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是一种“典型行为评价法”,要依据学生日常表现进行评价,但这并不是说可以随意想象。其主要依据包括成长记录、实证性材料(主要是指学生有价值的获奖证书和标志性成果、课程考查成绩、表现性作业和综合实践活动表现情况)、学生特长表现记录等能够客观全面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关键材料。

④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呈现。呈现形式:一是写综合评语,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在学生写的自我评语、互评评语、家长评语基础上,客观公正地进行写实性评定,要求做到突出重点、体现个性,以学生的兴趣爱好、主要特长和潜能的关键性表现为重点。以正面鼓励为主,充分肯定进步,针对性强,帮助学生认识自我,指出今后努力方向。二是评定等级,分为A(优)、B(良)、C(合格)、D(不合格)四等。等级分布要合理,A等一般控制在40%以内,D等的要严格控制,除非严重违法乱纪,一般不给予D等评价。

附表2  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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