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改革考试评价制度(9)

(二)终结性评价

终结性评价是指某一教学阶段或某一门课程结束时进行的评价,主要有期末学科考试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这两种评价主要是看学生综合素质提高的程度和学业目标达到的水平。评价要体现全面性、发展性和差异性。

期末终结性评价是学校教学评价的主要体现。它的功能,一是对学科教学目标(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预期达成情况的评价;二是通过评价鉴定、甄别学生的学习水平,在比较、鉴别中,总结经验教训,确定今后教学的新起点和努力方向;三是坚持“以学生为主体”,“立足过程,促进发展”,特别要重视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期末终结性评价,通过以下形式进行:

1.期末考试评价

期末考试评价也就是学业水平考试评价,要以课程标准为依据确定考试科目、命题方式和考试方式等。

(1)考试科目与内容。

考试科目一般为:语文、数学、外语、科学,理科综合或文科综合。其他科目作为考查科目,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实行学分管理。考试内容注重对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考查;注重对学生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查;加强考试内容的综合性与实践性;重视内容的开放性,给学生更多的思考与创新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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