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哈里斯和库布里克与《洛丽塔》版权经纪人拉扎见面了,拉扎说他希望哈里斯和库布里克买走《洛丽塔》的版权。拉扎觉得哈里斯-库布里克公司有能力把这部小说拍成一部好电影,但小说的版权却价格不菲。这次可不是1万美元的小生意,拉扎一开口就要价15万美元。
于是,哈里斯开始着手和拉扎商谈价钱的问题。因为拉扎非常看好哈里斯-库布里克公司,觉得他们一定会把这部影片拍好,所以他并没有一直坚持让对方一下子就付清15万美元,而是制定了一个分期购买的协议。
协议时间为两年:第一期,哈里斯-库布里克公司先预付7.5万美元;如果他们想要购买把《洛丽塔》拍成电影的版权,哈里斯-库布里克公司需在第二年付清剩余的7.5万美元。如果第二年年底他们仍没有开始拍摄影片,哈里斯-库布里克公司需要再次购买。如果电影拍摄成功了,按照协议,哈里斯-库布里克公司要把影片利润的15%分给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
哈里斯和库布里克答应了拉扎提出的协议方案,但他们一时拿不出7.5万美元。为了能买到《洛丽塔》的版权,他们决定把《杀戮》卖给联美公司。当时联美公司打算在电视台播放这部影片,而且他们希望播放时间要比原始协议规定的更早一些。哈里斯急于收回他在拍摄《杀戮》时的投资,他共投了13万美元,现在还有9万美元的亏空。通过谈判,联美公司答应付给哈里斯现在还没有收回的投资,但条件是- 他们要获得《杀戮》的所有权和利润。《杀戮》之前几乎都没什么票房收入,但联美公司购买了这部影片的所有权后,便在电视等媒体为这部影片开始大做宣传。很快,《杀戮》赚钱了,而联美公司也没有食言,哈里斯收回了他的投资。对此,库布里克感到非常高兴。现在有了这笔钱,哈里斯-库布里克买到当时电影界炙手可热的小说《洛丽塔》的版权了。